1 / 4
文档名称:

我县关于抢救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实施方案.docx

格式:docx   大小:12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我县关于抢救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cchanrgzhouh 2022/3/22 文件大小:1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我县关于抢救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实施方案.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我县关于抢救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发〔2011〕32号)文件精神,更好的加强对我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我县关于抢救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发〔2011〕32号)文件精神,更好的加强对我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县属革命老区,已载入《xx省革命烈士英名录》的有1500余人。经核实,全县零散烈士墓有196座,未列入县级以上重点保护的烈士纪念设施单位有四处,即:沙岗镇烈士陵园、江陵革命烈士纪念碑、xx县抗战烈士纪念园、陶静轩革命烈士纪念碑。
二、总体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适当集中、分类实施的原则,充分征求家属意见,依托村级公益性墓地和沙岗烈士陵园加强对烈士墓的抢救与保护,2013年7月底以前完成196座散葬烈士墓和四处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
三、具体措施
1、关于零散烈士墓的抢救保护与管理。按照“八统一”的要求,完成196座零散烈士墓的抢救保护工作。
一是统一墓地式样。所有零散墓改造及维修式样,按照国家墓地管理统一标准,专业设计,突出庄重、大气,原则上每座墓地占地不超过8平方米。
二是统一施工队伍。全县统一一支施工队伍,以乡镇管理区为单位与施工方签订合同,按照设计式样,逐一上门维修或重建,各乡镇管理区负责质量监管、进度督办、施工协调。
三是统一墓材采购。所有墓材由县殡管所统一申报、县采购办审批集中采购。
四是统一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按照“总价包干,一墓一决算,人工与材料分开,乡镇自求平衡”的原则,每座墓地改造补助标准为6000元,其中:土建工程和绿化工程补助2800元,墓材采购、刻碑及运输等补助3200元。
五是统一检查验收。由县民政、财政和各乡镇管理区负责人组建检查验收专班,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合格率达100%。
六是统一资金直达。工程验收合格后,民政拿出资金拨付方案,报县财政审核、政府审批,资金直达工程方。
七是统一保护协议。由县局统一制作保护协议,明确保护的内容、保护的目标及保护的要求。以乡镇管理区为单位与家属或委托人逐一见面,逐一签订,并交县民政局统一存档。
八是统一档案建设。烈士墓抢救保护工作完成后,按照一墓一档案的原则,建好“七有”档案,即有基本信息、有原貌照片、有施工照片、有新貌照片、有验收档案、有决算报告、有保护协议。
2、关于零散纪念设施的维修与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功能齐全、设施完好、场地平整、绿化到位、碑文清晰为改造维修标准,陶静轩革命烈士纪念碑维修改造由白马寺镇负责组织实施,沙岗烈士陵园维修改造由沙岗镇负责组织实施,江陵革命烈士纪念碑、xx县抗战烈士纪念园维修改造结合县级烈士纪念园组织实施。
四、资金预算
完成196座零散烈士墓维修,;完成陶静轩革命烈士纪念碑及沙岗烈士陵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