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小街镇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合理引导外资投向,提高外资利用质量,促进我镇招商引资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特,镇招商办初谈后应及时上报镇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领导。
(二)项目准入
1、准入论证。经过前期洽谈,对有明确投资意向的项目,镇招商办要围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立项、选址、用地、 环评以及项目的可行性与预期效益等方面,根据项目涉及内容,征 求发展改革、住建、国土、环保、财政、工商科信、政府法制办等 相关部门意见,进行准入论证。必要时,召开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形成是否准入的意见。
2、签订意向协议。对准入的项目,根据行业类别,可由镇主要领导与客商签订投资意向性协议。意向协议签定后,投资方在镇招商办协助下开展企业名称预核准登记、预选址地点踏勘、环评 预审、土地预审等工作,到发改局等部门进行前期备案登记,开展项目建设的其他前期工作。
(三)规划选址
对准入的项目,根据项目类型和建设要求以及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按行业类别,分管建设规划、国土的政府领导、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领导召集国土资源、住建、作等相关部门以及项目拟选址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选址方案,进行选址定点。选址确定后迅速启动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交纳履约保证金,预付土地征地款, 具体数额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
(四)综合审批
协议文本审定。引资单位与投资方深入洽谈协商,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后,双方参照小街镇招商项目意向协议书内容拟定投资合作协议,明确项目预期产出效益与政府配套投入等双方权利义务问题,根据投资项目涉及行业,向县工信局、财政局、国土 资源局、住建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局、镇招商办、政府法 制办等相关单位发出征求意见的函,相关单位对拟落地的项目进行项目投资强度和投产后预计对财政贡献等双方权利义务内容深入进行政策审查和行业审查。对协议条款涉及到各部门职责范围的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各单位所出具的审查意见必须有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协议文本审批。协议文本采取文件会签方式或者专题会议方式审批。
文件会签方式。引资单位会同县镇招商办综合各方面意见, 同投资方就协议修改部分进一步统一认定后,行文请示(附协议文 本)报县人民政府。报签程序:政府办公室→挂钩联系项目领导→ 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副县长→分管国土、城建规划的副县长→县人民 政府县长。 专题会议方式。对特别重大或紧急的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常务 会议、项目审批专题会议或者县委常委会议,以会议形式通过项目 协议文本审批。
(五)组织签约
凡与镇人民政府签订正式协议的招商引资项目,由政府主要领导与投资方签订。签约方式由县人民政府确定,镇招商办负责落实。正式协议应由主要领导或委托分管领导签字,任何部门、单位无权代签,对涉及政府或群众重大利益的协议,由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签约双方单位各一份,镇党政办公室、镇招商办公室各存档一份。重大项目由镇招商办公室统一组织签约活动。签署协议后,由企业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六)项目建设手续审批
正式签约后,镇招商办视项目进展情况,行文请示征地等工作,报县人民政府决定。投资者按规定办理相关审 批手续。1、持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到县环境保护局办理环评手续, 须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引资单位、县环保局积极协助投资方开 展项目环评工作,直到办理完环评审批相关手续为止;2、到建设规 划部门办理有关建设报建手续(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3、持协议及公司章程、资金审验评估 报告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4、持协议文本、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在引资单位配合下到发展改革 局办理立项批文;5、持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到质 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之后,在金融机构开设基本帐户。 6、特殊行业同时
办理人防、安监、公安、药监、水利、林业等相关 部门的一些审批手续。 7 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到国土资源局按规定申报办理用地的 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8、按规定 办理其他项目建设所需手续。以上手续办结后做好项目开工的准备。
本意见规定的项目引进落地的各个阶段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及 进度,部分工作流程可交叉或同步进行
第八章 招商引资奖惩
第二十五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有突出贡献的法人代表和管理者将授予、聘任名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