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牧区卫生情况汇报
XX县区农牧区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我县的农牧区卫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开拓创新,勤奋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积极争取项目,加快农牧区卫生基息平台的建立与开通,简化了报销程序,缩短了管理流程,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
3、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到位情况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2007年开始运行,成立县乡两级经办机构,各苏木镇合管办设在各苏木镇卫生院,编制2人,县级合管办设在卫生局,编制6人,按照2006年巴彦淖尔市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县财政每年为合作医疗安排办公经费10万元。2009年将合作医疗办公经费已经列入预算,暂时还没有到位。苏木镇合管办目前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在管理上,县合管办由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卫生局管理,苏木镇合管办由苏木镇管理委员会管理。
4、新农合即时结报工作运行情况
我县从07年开始实行合作医疗时就采取了住院即时补偿的方法。为方便农牧民群众,让参合患者及时得到补偿,县合管办制定了科学、便捷的报销工作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住院农牧民凭合作医疗证即可在巴市医院、巴市中医院、巴市蒙医院、临河区人民医院和磴口境内的公立医院共计16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院后可现场即时结算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期垫付,合管办核定后结算,变“农民跑”为“医院转”,既制约了不合理收费,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又提高了群众满意度。通过近三年的运行,各定点医疗机构都能按时为农牧民补偿医疗费用。在市外就诊的农牧民带住院相关资料于每月的20日到25日在县合管办审核后,当场予以补偿。目前补偿情况良好,农牧民也非常满意。
(三)新农合存在的问题
经过三年的运行,我县新农合工作在取消门诊补偿之后,农牧民的参合积极性还很高,合作医疗方案的设计相对合理,合作医疗基金的沉淀在10%以内,补偿率在35%左右,合作医疗制度执行较好,但是,尽管如此,还存在一定得问题。
1、新农合筹资模式不固定,筹资成本过高。新农合是针对农牧民的一项普惠政策,但强调群众的自觉自愿参与,但是由于部分群众居住分散,所以给筹资带来了一定难度,造成了相对较高的工作成本。同时,由于近几年农牧民的流动性较大,每年总有一部分人不能按时参合,一方面影响了参合率,另一方面农牧民没有及时参合而影响受益。
2、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还相对薄弱,“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愿望还难以实现。
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激活并释放了农牧民的医疗需求,但我县县乡的医疗服务能力还不能充分满足农牧民的医疗需求,从2009年1-4月补偿看,在乡镇住院人数占住院总人数的53%、,在县级住院人数占住院总人数的26%、次均住院费用2039元,在市级住院人数占住院总人数的15%、,在市以外住院人数占住院总人数的6%、。从这组数据中反映出来,我县参合农牧民还有许多患者要在市和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因此进一步加强县乡二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是实现农牧民就近看好病、少花钱、提高受益水平、保障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
3、新农合监管成本较高,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尽管我县在监管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仅仅靠县合管办的力量是不够的,县级合管办工作人员少,办公经费不充足,而苏木镇合管办的工作人员不固定,没有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在管理上体制上也不明确,所以苏木镇合管办的工作全部由县级合管办来承担。在两年的合作医疗运行中,参合农牧民和医疗机构也在寻找钻合作医疗政策的空档,各种小伎俩也频繁发生,给合作医疗的监管增加了难度。所以按目前和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能做到对合作医疗政策执行的有效监管。
4、合作医疗的宣传还需长久持续
经过几年的运行,合作医疗制度已深入人心,许多参合农牧民也享受到了益处,但是也还有部分群众缺乏互助共济意识,存在侥幸心理,不得病也不参合,还有部分群众对合作医疗政策补偿期望值过高。这些错误的倾向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尽巽快解决,否则将影响新农合制度的持续发展。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借助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卫生事业的投入与基层卫技人员的培养,加快对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保证参合农牧民真正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2、积极探索建立固定的筹资模式,降低筹资成本,保证参合率的稳定增长,达到全部参合。
3、做好对农牧民门诊患者的统计,探索门诊统筹模式,扩大慢性病的补偿范围,力争做到合作医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