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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年终奖的八大问题析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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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年终奖的八大问题析疑.doc

上传人:wyj15108451 2016/12/26 文件大小: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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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年终奖的八大问题析疑.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围绕年终奖的八大问题析疑岁末年初, 围绕提前离职所产生的年终奖争议也日渐增多。到底什么是年终奖?年底双薪就是年终奖吗?什么条件下该拿年终奖……这些疑问成为许多单位和员工颇为困惑的问题。年终双薪就是年终奖吗由于目前年终双薪是较为普遍的一种年终奖发放形式, 许多人便简单地把“年终双薪”和“年终奖”等同起来,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是一种误读。虽然“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都属于广义上的劳动报酬,但两者界限却很明显: “年终双薪”是指年底最后一个月发放两倍于平时数额的工资,从性质上讲属于工资, 只是数额上是平时的两倍而已, 这相当于把劳动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 积累下来放在年末集中发放 i 至于“年终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中将其解释为全年一次性奖金, 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 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奖金性质,是企业对员工全年工作的犒劳。此外, 根据相关规定,“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需按不同的方法来纳税, 可见两者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而对劳动者来讲, 最主要的意义在于, 明确规定的“年终双薪”可以使劳动者在未到年终而提前离职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获得相应比例的年终双薪(譬如已工作 10 个月的,可要求发放 5/6 ) ,而“年终奖”则要根据企业的具体规定发放。年终奖只能年终拿吗目前企业发放年终奖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年底多发一个月工资( 此种方式法律上应界定为年终双薪) :二是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收益、部门绩效、个人绩效,让每个员工“对号入座”得到全年一次性奖金:三是老板给“红包”,给不给、给多少就都由老板说了算。对于第—种形式, 此时的“年终奖”属于实质上的年终固定工资, 劳动者即使未到年终提前离职的, 也可以主张按工作时间的比例要求单位支付, 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 则构成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工资。对于第二种形式, 企业如规定在职员工“年终”才能拿到“年终奖”, 如果员工提前离职, 就会丧失这部分潜在利益。当然如果企业规定了所有员工都可以在年终获得年终奖, 员工提前离职则可以索要相应比例的奖金, 但若发生争议, 劳动者主张年终奖仍然面临证据不足的风险。对于第三种形式, 由于年终奖完全取决于老板的个人自愿, 未到年终提前离职,员工就不可能拿到年终奖。年终奖由谁说了算由于劳动法对年终奖没有硬性规定, 其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和发放条件通常都取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有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任何约定, 即使曾经发放年终奖, 劳动者离职后主张的也通常得不到支持。如果双方有明确的约定, 可以按照约定来发放。实践中, 更多的争议源于年终奖约定不明或者年终奖发放时间不明确等情况。如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年终奖, 劳动者符合年终奖发放条件, 但双方未约定具体发放时间的, 此时可以参考往年实际履行的年终奖发放时间来确认, 用人单位不得以未约定时间而故意拖延支付 j 如企业约定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表现发放年终奖, 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离职员工不属于年终奖发放范围的举证责任, 如劳动者存在较低的出勤率、绩效表现不佳等行为。另外, 企业在有事先规定的情形下不得单方撤销年终奖或者在已经支付年终奖的情况下要求员工退回。当然因为工作失误错发或多发的, 错发或多发的部分构成劳动者的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