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二 十 个 严 禁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八项规定精神, 持之以恒纠正 “四风”,
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严
格执行中共“八项规定” ,省纪委“五个不准” ,市纪委“八
“ 二 十 个 严 禁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八项规定精神, 持之以恒纠正 “四风”,
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严
格执行中共“八项规定” ,省纪委“五个不准” ,市纪委“八条禁令”
和市局党组“十五个严禁”的基础上,特制定了“二十个严禁”规
定。
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
严禁无故迟到、早退、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严禁上班时间串岗聊天、无中生有,传播小道消息;
严禁在会议室、教室、校园等公众场合吸烟;
严禁在校园、教室等公众场合说不文明语言;
严禁散布和传播损坏学校形象的言论;
严禁在招生、转户等工作中发生乱收费现象;
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和网络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严禁工作时间出入茶社、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
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
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不符合组织原则的不实之词和影响团结的不负责任言论;
严禁对服务对象及来访人员刁难、耍态度;
严禁参与赌博;
严禁借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严禁“吃空饷”现象发生;
严禁***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
严禁***旅游;
严禁收受有价证券及土特产等礼品;
严禁超标配置和装潢办公室;
严禁公车私用,借用有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车辆,或将单位公车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