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报表》上签署看法、加盖公章,于8月10日前报县总工会保障部,并供应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高校录用通知书(往届学生附学生证及受助期间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
3、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等);
4、申请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5、非公企业职工应提交工会会员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6、已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应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如下岗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㈠广泛组织发动,推动形成社会化助学格局。在加大工会自身经费投入的同时,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企业)干部职工为“献出一片爱心、成就一名学子、救助一个家庭”捐献一日工资;提倡企业家、劳动模范及其他先进人物和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慷慨解襄捐款。开展以“金秋助学”为主题的感恩系列活动,引导受助学生学会感恩,增加其社会责任感;激励已走上工作岗位的受助困难职工子女主动参加助学活动,力所能及地回报社会,努力把“金秋助学”活动办成全社会的助学事业。
㈡设立助学基金,建立活动长效机制。实行敏捷多样的形式广泛汲取社会资源,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家和有资助实力的各级劳动模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助学金一般每年不少于3000元,帮助他们顺当完成学业。提倡民营企业家、大中型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爱心捐助,凡助学金额达10万元以上者,可以用单位或个人名义冠名“XX助学基金”,由县总工会举荐得才兼备的特困生,经注资人同意后实行专款专用进行资助,努力建立“金秋助学”活动的长效机制。
㈢创新助学形式,拓展活动内容。开展以“走进企业、体验劳动”为主题的高校生勤工俭学资助活动,培育高校生树立勤奋劳动、诚恳劳动的理念,培育困难职工子女勤俭自强、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实际困难。发挥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的网络优势和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建立互联、互动、互补的帮扶协作机制,为应届毕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优先供应就业信息、优先举荐职业培训、优先参与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优先支配公益性岗位,激励支持他们自主创业、敏捷就业。
㈣加强活动宣扬,主动营造良好助学氛围。各级工会要仔细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切实驾驭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状况、困难缘由、入学费用等状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工会宣扬阵地,深化报道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助学活动的阅历做法和主要成果;选树发奋图强、成果优异的困难职工子女求学典型和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后开展爱心接力,感恩回馈社会的学子典型,以及在金秋助学活动、勤工俭学资助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对当年捐款(认助)5000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发给热心助学纪念牌并登报鸣谢,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助学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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