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圈子文化自查报告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我省将相继进行市、县( 市、区) 、乡(镇) 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现作如下通知: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 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 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办事, 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要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的有关规定, 正确运用推荐结果, 坚持考察对象在得票比较集中的人员中产生,以体现群众公认原则。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 必须负责地写出署名推荐材料。要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按要求精心组织考察工作。对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凡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必须认真调查核实; 问题没有查清之前, 不得提出提拔使用的意见。对拟提拔人选, 在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前, 必须就廉政情况听取纪检机关的意见, 纪检机关应认真负责地予以答复。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时, 必须逐个介绍情况, 保证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 实行集体决策。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组织好党代会选举工作, 尊重和保障党员和代表的民主权利, 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选举规定、侵犯党员和代表权利的行为。二、在换届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一) 不准拿原则送人情、做交易, 封官许愿, 行贿受贿,“买官卖官”;(二) 不准为自己或他人提拔调动找关系、说情打招呼、搞串联,“跑官要官”;(三) 不准搞小圈子、小团体、拉帮结派,进行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四) 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五) 不准以威胁、贿赂、欺骗或其他手段妨碍、侵犯党员、代表和委员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 不准传播小道消息,造谣诬陷他人,干扰换届工作; (七) 不准超职数、自设职务名称、超职级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八) 不准在换届选举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九) 不准拒不执行干部调动和交流的决定; (十) 不准采取授意、暗示等方式把个人意志变为以组织名义推荐干部;( 十一) 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十二) 不准擅自更改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 十三) 不准借换届选举之机,违章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突击花钱或私分公物。三、对违反换届政策规定及其他组织人事纪律的, 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依纪依法从快严肃处理 1 、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记录在案,并取消其被推荐、考察和作为候选人的资格, 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跑官要官”行为制止不力或丧失原则、不择手段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的,要依纪严肃处理; 对受贿“卖官”的,要依纪依法严惩; 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2、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