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 16 届中国国际海事会展
进馆布展通知
沪船学(2011)海事字第 064 号
各境内参展商:
第 16 届中国国际海事会展定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2 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
中心(上海市龙阳路 2345 号)W1-W5 和 N1 馆举行。为做好境内参展商的进馆工作,
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参展商报到-联系人于指定时间(详见附表 1:日程安排)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1#入口厅(南入口,详见附图:总平面示意图)登记台(W1、W2、N1 窗口)报到,
凭《安全承诺书》、本人身份证件和展台号(或合同号),领取胸卡等报到资料。胸卡
作为进出展馆现场的唯一凭证,不得转借或转让,请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如还未向组委会提交《参展商手册》第 43 页表格 9:参展商胸卡,请抓紧时间。如
果组委会在 11 月 10 日之前未收到该表,只能提供印有参展商公司名称的胸卡。
布展时间-参展商应在进馆前把日程安排(详见附表 1:日程安排)提供给搭建商。
各展台搭建商必须按日程表完成搭建工作。
二、展位图
展台位置请参考附件:展位图(每个展台的左上角为“展台号”;中间汉字为“公
司简称”;右下角为“合同号”),请妥善保存该图(电子版展位图可凭“展商帐户”
在)。展台位置不予更改。
三、施工证办理
施工人员佩戴施工证后方可进入展馆现场进行施工。搭建商必须预先向大会指定搭
建商-笔克主建(上海)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出示保险单据,向其缴纳押金,凭押金单向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缴纳管理费,缴纳管理费后再至南广场办证中心办理施工证(人民
币30元/张)及卸货车证(人民币50元/张,押金300元)。详见《参展商手册》第11页“D4
入场证”及第58页之后的由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发布的《关于统一管理搭建商及运输商
证件的通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客户经理:毛大瑜,电话:021-2890 6888转8510,
邮箱:@。
特装展台的参展商如尚未向笔克公司申报《参展商手册》第54页表格18A:电器/
上下水源/压缩空气租赁,请速与笔克公司联系并付费,联系人:施豪杰,电话:021-5190
8287,传真:021-5190 8290,邮箱:till..。
四、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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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知识产权-各参展商必须严格审查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
的知识产权状况,严格遵守产品保密审查和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展品运输-如需展出大型展品,或对展品运输有特殊需求,须提前与大会指定运输
公司-上海罗杰斯国际展览报关服务有限公司沟通。该司将视场馆情况安排展品运输具
体事宜。《展品运输指南》详见《参展商手册》第 14 页。罗杰斯公司联系人:任永刚/
林兆坚,电话:021-62700003。
五、安全生产工作
每家参展商必须安排一位展台工作人员作为安全员(详见附件 1:安全责任承诺书)。
展台中的展品和私人物品(如电脑、手机、钱包等)应始终有展台工作人员看管。为了
尽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