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云南省经济
贸易委员会《关于设立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企改[2002] 32 号)的
批准,由云南轻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纺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
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云南创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安宁市工业总公司
共 7 家发起人于 2002 年 7 月 25 日发起设立。2003 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
将云南轻纺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云财企[2003]139 号),将轻纺集团及其持有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
股权及其享有的权益、云南博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公司”)的
国有股权及其享有的权益以轻纺集团的名义划入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云天化集团”),划入基准日为 2003 年 4 月 30 日,轻纺集团成为云天化集
团全资企业。据此,云天化集团自 2003 年 5 月 1 日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06
年 6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券发行字[2006]17 号),公司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首次发行 A 股 7,000 万股,募集资金净额 489,632, 元,证券
简称:“云南盐化”,证券代码: 002053 。报告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5,851, 元,其中:轻纺集团占 %;社会普通股占 %;公司营
业执照 530000000002414,本公司总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拓东路石家巷
10 号,法定代表人:杨建东。
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盐及其系列产品的开发、加工和销售;化工盐及
其系列产品的开发加工销售;日用化工产品、化妆品、盐包装材料、防伪“碘盐
标志”,无水硫酸钠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盐业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批发、
零售副食品,建筑、装饰材料;氯碱化工及其系列产品、化工产品及其原料;合
成树脂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其它有机及精细氯产品;原辅料、仪器仪表、
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经营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生
产性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钻井、机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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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械产品制造、修理、安装;氯化钠、硫酸钠采矿;铁路专用线共用业务;现代物
流配送,代理经营配套设施建设及连锁经营;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
水力发电投资,锅炉安装(B 级)、压力管道安装(GC2 级);液氯、硫磺、氟硅
酸钠、磷酸、腐蚀品的批发。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母公司为云天化集团,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云南省国资委”)为云天化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
整,提高经济效益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形成科学的决策机
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
正常有序运行。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
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颁布的《内
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相关具体规范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内部会计控制能够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
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内部会计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
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内部会计控制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
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
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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