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场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场公司内部纪检监察事务,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授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监管单位)参照执行。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市场公司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市场公司纪检监察室组织开展具体工作。第四条市场公司各监管单位由本单位党组织行使纪检监察职能;各监管单位党委应设专职或兼职纪律委员。第五条纪检监察室受市场公司党政组织领导, 业务工作受市场公司纪委领导。第三章工作职责和权限第六条市场公司纪检监察室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大职能,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各监管单位党组织、党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市场公司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受理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管理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举报; (四)调查处理市场公司党员(此处原有“、”号)管理人员、监管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五)受理市场公司党员、管理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做好执法执纪监察工作; (八) 参与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实行事前监控; (九) 承办市场公司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第七条市场公司纪检监察室因工作需要,可行使以下权力: (一)查阅、复制与办案或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二) 要求有关单位提供与办案或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及其它必要的情况; (三) 经市场公司纪委书记批准, 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四) 经市场公司党政主管( 原为“主要”) 同意, 对涉及案件有关人员,可直接通知所在部门或监管单位将其停职。第四章工作原则和工作人员守则第八条纪检监察工作应坚持的原则(一) 实事求是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二) 从实际出发,重证据、重事实的原则; (三)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 (四) 群众路线原则; (五)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九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应坚持的工作守则(一) 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二) 秉公执纪,不徇私情; (三) 刚直不阿,铁面无私; (四) 严于律己,保守秘密; (五) 深入调查,联系群众。第五章举报第十条举报范围举报内容包括市场公司内部贪污受贿、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或给市场公司声誉、经济方面造成较大损失的渎职、失职行为,以及作风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第十一条举报方式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和当面举报等方式进行; 为利于案件的查办和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纪检监察室提倡署名举报。举报人要尽可能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职务、被举报单位名称、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并提供该事件其他知情人的姓名。第十二条接受举报对于来信举报, 简明摘出内容提要, 填写相关表格, 随信件一起送领导阅批。对于电话举报,受理电话举报要询问举报人概况和举报内容,如实做好举报电话记录,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 对重要的举报应该录音。对于举报人来访, 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所反映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记录。第十三条对举报的处理收到的线索经过审查后, 属于市场公司纪检监察室受理范围的举报,予以受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办法办理。经审查不属于市场公司纪检监察室受理范围的, 分情形作如下处理: (一) 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上访问题, 应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 讲清道理, 劝其返回; 应由所属单位( 部门) 解决的问题, 告知其回所属单位(部门)处理。(二) 对既不属于市场公司纪检监察室受理, 也不属于各监管单位受理的电话举报和来信举报,需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三) 对虽不属于市场公司纪检监察室受理, 但属于各监管单位受理的电话举报和来信举报,市场公司纪检监察室批转给相关单位。对转办的信访件, 基层单位最迟需在三个月内报告结果, 如逾期未报, 市场公司纪检监察室则以电话、口头、书面等方式催办。。第十四条存档纪检监察举报处理完毕后, 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整理, 编排目录, 装订成册,长期保存。第六章案件检查、政纪案件调查处理第十五条纪检监察室受理和查办案件,原则上按照党管干部的范围和权限以及案件的性质,分级分类管理: (一) 市场公司领导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和查办;市场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下人员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