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协商相同的,也可以由原用人单位缴纳。
第十四条 招用劳动者从事井下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井下工作的要求,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运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自行制定劳动合同文本。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1份,用人单位不得代劳动者保管。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遵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局部无效,不影响其他局部效力的,有效局部应当接着履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效劳期、竞业限制等事项须要约定的,双方依法书面约定,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其次十条 用人单位对新上岗的劳动者,应当遵照安生产、
职业技能、劳动法律法规等培训;对从事井下工作的劳动者,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小时。 从事特种作业的,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前方可上岗。
其次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代替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相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按月、日、时计算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遵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应当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但不包括以下各项收入:
〔一〕中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别岗位津贴;
〔二〕加班加点工资;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其次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依据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通过与职工方同等协商,制定年度工资指导线实施万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其次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相同,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其次十四条 协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书面约定劳动合同复原履行的期限或者条件。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间,不计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消逝,除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外,劳动合同应当复原履行。
第四章 劳动台同的解除和终止
其次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遵照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展。
其次十六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平安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也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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