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汽车站安全责任书汽车站安全责任书汽车站安全责任书篇一甲方: 山亭区运输管理所乙方: 山亭区汽车站为切实加强汽车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区运管系统良好的安全形势,根据山亭区交通局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制订本责任书。一、考核指标站内工作人员安全站长必须与本单位每位工作人员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奖惩措施, 站内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期间外出的, 必须由站长批准。擅离职守并出现单位有其个人不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本人全部承担;每年的第一季度, 汽车站要请当地供电部门对站内的所有线路和配供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所有隐患必须立即彻底消除干净,否则,一旦出现安全用电事故,由汽车站长负全部责任; 凡需专业电工操作的用电项目, 需请当地供电部门帮助进行, 如果自行操作, 出现了不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其它出现的由个人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 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所内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范围、非公务活动中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均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站内车辆安全站内车辆必须由正式驾驶员驾驶,车辆派出必须由所长亲自安排, 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驾驶员个人全部承担; 凡无证驾驶或非公务用车所出现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和汽车站长负全部责任; 防汛期间, 站内车辆均应停放在所内, 以备防汛急需或上级随时调用。车辆必须停放在安全稳妥的地方, 否则, 出现被盗或遭受严重损坏的, 由所长及驾驶员全部赔偿。办公设备设施安全站内所有的价值在 30 元以上的办公物品逐一登记造册, 各项物品保管必须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如果出现被盗、火灾或者遭受人为严重损害的,全部责任由所长、当事人和值班人员承担。钱、帐、票据安全所收的票款必须在当天存入当地银行,存取款时不得少于 2 人。帐薄管理要按照区交通局的要求,存放在安全、防水、防火、防鼠、防虫蛀的地方, 票据必须由专人管理, 严格执行区交通局制订的关于票据使用、管理、缴销的有关规定,因当事人的责任而出现的丢失、被盗、以及其它情况的,所有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安全事故报告站内出现的一切重大安全事故,汽车站必须立即报告区交通局,辖区内出现的重大交通事故,必须在得知情况后立即报告区交通局。凡漏报、瞒报、迟报的,将对所长及其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二、考核奖惩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汽车站, 站长每年交纳 1000 元, 区局拿出与乙方单位及其所有人员交纳的抵押金同等数量的奖金, 与抵押金捆绑使用,作为乙方及其人员本年度的奖励基金。凡出现如下情况之一,除全额扣除乙方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外,并取消乙方单位负责人及其他人员所有评先树优的资格。 1 、车辆发生被盗或遭严重损坏的; 2 、办公室发生被盗;3 、办公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 30% 以上的; 4 、本单位人员在工作区域发生重伤或死亡的责任事故。三、责任书期限自 201X 年1月1 日至 201X 年 12月 31日甲方盖章: 所长签字: 乙方盖章: 站长签字: 签定 201X 年1月汽车站安全责任书篇二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谁检查, 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我县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对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 201X 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一、责任对象各科室、客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