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文件
大新华华东物流商〔2011〕12号
关于下发《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案件移交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规范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案件管理,保障案件调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利益及下属各办事处、口岸公司利益,根据《海航集团案件管理规定(试行)》、《大新华物流集团案件管理规定(试行)》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现予以下发。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案件移交管理规定
 
1       总则
     为规范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案件管理,保障案件调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利益及下属各办事处、口岸公司利益,根据《海航集团案件管理规定(试行)》、《大新华物流集团案件管理规定(试行)》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案件,指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办事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案发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诉诸法律解决或即将诉诸法律解决的各类纠纷。
    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案件管理原则: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以整体利益为重,兼顾案发单位利益;
   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商务部独立处理,案发单位分工协作;
     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商务部是各下属单位案件的归口管理机构。
2       案件管辖
     商务部全面负责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各下属公司的案件并重点调处以下案件:
   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以及各下属公司发生的案件;
   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公司领导交办的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对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利益或者声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商务部认为应当由其处理的其他案件;
   申诉、抗诉类案件;
     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商务部全面负责各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引发的案件。
3       案件移交
    案件发生后,案发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案件管辖权限及时将案件移交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商务部:
   起诉类案件,案发单位应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及时移交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由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商务部审核后转物流集团合规部;
   应诉类案件,法律文书由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商务部签收的,商务部应在签收后立即将法律文书邮件或者传真给案发单位,案发单位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案件移交手续,法律文书由案发单位签收,案发单位应在签收后立即将法律文书邮件或者传真给物流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商务部,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案件移交手续。
本条所称法律文书包括仲裁、司法机构送达的仲裁申请书、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传票等。
     案件移交手续应以公文流转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