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沙友南政发〔 2009 〕 35号签发: 杨丰琳友好南路街道非法办学办园点进行百日排查取缔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 全面掌握地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现状, 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为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规范管理, 营造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净化民办非学历教育市场,按照沙民管办( 2009 )1 号《关于对沙依巴克区非法办学办园点进行百日排查取缔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安排, 经友好南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地区民办教育机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项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徐军街道党工委书记副组长:杨丰琳街道办事处主任成员:潘大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友好南派出所所长何在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董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新华党政办主任徐彬综合治理科科长杜爱萍司法所所长关辉荣街政科科长阿芳劳动保障所所长曹传英财政所所长吴盛社会事务中心主任夏提古丽西北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袁家骅西北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李风旗虹桥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沈桂珍虹桥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马丽娜明园石油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娟娟明园有色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侯静宇金色花苑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马合木提石油学院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树军友好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李宏伟鸿雁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设在党办,办公室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 负责协调指导友好南路街道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一)就我街道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领导小组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党工委提出建议; (二)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活动做出安排、提出要求; (三)成立督查组,督促检查民办非学历教育活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效果; (四)听取民办非学历教育活动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总结经验,提出工作建议; (五)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六)抽调得力干部参加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友好南街道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徐新华同志担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科室抽调, 办公室设在办事处五楼,电话: 4521081 。 1、街政科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安排对社区开展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成立,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摸底登记,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上报区民政局给予行政处罚,负责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督查、资料搜集等工作。 2、综合治理科、司法所协助同级教育部门及民政部门抓好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做好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法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加强消防安全,治安维稳等;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及管理制度,对妨碍检查工作的行为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解决问题。 3、劳动保障所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用工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中心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学历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乌鲁木齐民办非学历教育结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