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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防火设计规范对照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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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照检查表
序号
检查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项目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存在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 10m范围内的
平台或建筑物顶以上,位于排放口水平 10m以外斜上 45°的范
可燃气体安全阀排放管口不得朝向邻近设备或有人通过的地
方,排放管口应高出 8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 3m以上
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不得使用皮带传动;在
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其他转动设备若必须使用皮带传动时,应
液化烃罐组内的储罐不应超过两排
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 1 个最大储罐的容积,隔
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隔堤内 1 个最大储罐容积的 10%
液化烃的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
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
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
装置
液化烃储罐的安全阀出口管应接至火炬系统。确有困难时,可
就地放空,但其排气管口应高出 8m范围内储罐罐顶平台 3m以
可燃液体的装卸设施在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 10m
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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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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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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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
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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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甲 B、乙、丙 A 类液体的装卸车应采用液下装卸车鹤管盛装甲、乙类液体的容器存放在室外时应设防晒降温设施
跨越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5m。在跨越道路的可燃气体、
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

公用工程管道与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或设备连
接时连续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上应设止回阀,并在其根部设切
断阀;在间歇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上应设止回阀和一道切断阀
或设两道切断阀,并在两切断阀间设检查阀;仅在设备停用时
连续操作的可燃气体管道的低点应设两道排液阀,排出的液体
应排放至密闭系统;仅在开停工时使用的排液阀,可设一道阀
甲、乙 A 类设备和管道应有惰性气体置换设施
可燃气体压缩机的吸入管道应有防止产生负压的措施
当可燃液体容器内可能存在空气时,其入口管应从容器下部接
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宜延伸至距容器底 200mm处
当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不
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另一条应能满足 100%的
消防用水和 70%的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的要求。 消防用水由消防
水池 ( 罐 ) 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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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可修改
每台消防水泵宜有独立的吸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