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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征收土地复垦费意见.docx

上传人:cchanrgzhouh 2022/3/30 文件大小:1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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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征收土地复垦费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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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砖瓦征收土地复垦费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保持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向砖瓦窑厂征收土地复垦费的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砖瓦征收土地复垦费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保持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向砖瓦窑厂征收土地复垦费的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征收土地复垦费的必要性
加强土地复垦开发整理,是保持耕地占补平衡、保护耕地资源、置换年度用地指标、顺利报批土地的必要条件,特别是20**年9月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地字[20**]42号),进一步严格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要求在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后,才能申报建设项目用地,因此复垦土地更成为申报用地必需的先决条件。但要大面积地开展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前提又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解决资金问题单纯依靠县财政的投入还远远不够。依法收取土地复垦费,既可以有效地减轻政府负担,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个别砖瓦厂超面积取土、浪费土地等问题的发生。因此,在当前从严控制土地的形势下,依法收取土地复垦费,通过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置换年度用地指标成为必然选择,也非常有必要。
二、征收土地复垦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2条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20**年9月30日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凡从事烧制砖瓦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个人是土地复垦法定义务人。复垦义务人必须根据破坏土地面积和类型、复垦标准等,依法缴纳复垦费;对199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尚未履行复垦义务的,复垦义务人必须依法补缴土地复垦费。
三、征收的范围和标准
全县范围内,正在从事实心粘土砖瓦生产的企业及其他因生产或建设需要而挖损、塌陷、压占耕地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依法缴纳土地复垦费。
根据《XX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土地复垦费的标准是每平方米5-20元。为减轻企业负担,本着收费从低的原则,我县暂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收取。
四、征收土地复垦费的时限和方法
截止到20**年年底以前,取土用于砖瓦生产的,按实际用土面积,于2007年6月底前和11月底前分两次缴清;2007年1月以后,取土用于砖瓦生产的,土地复垦费按实际新增取土面积逐年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