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文档名称:

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docx

格式:docx   大小:23KB   页数:1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docx

上传人:niupai21 2022/3/31 文件大小:2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绿化景观工程
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绿化景观工程
发包方河南省飞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合肥市逍遥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10月15日
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绿化景观工程
施工合同协到每日工完场清,未使用完的材料按发包人规定或重新入库或就地堆放整齐。
(4)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约定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9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9年11月23日
竣工日期:2010年2月23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2日
第10条进度计划
(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施工进度计划在开工前接到全部施工图纸后3天提供
、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收到施工方案后2天内审核确认完毕,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无约定
,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1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2条暂停施工如发生:发包方没有完成第8条发包人工作;没有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3条工期延误
,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8) 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双方协商
,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五、质量与检验
第14条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48—99)合格标准。
第15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无约定
、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6条安全施工
,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7条事故处理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8条合同价款

(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壹仟肆佰零贰元壹角柒分(人民币)(小写):
第19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工程量按实计算;价格按中标价内的综合单价,中标价内没有的价格,按施工期间的信息价,依据〈2008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新编制
第20条工程量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