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2021〕版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工程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成认。事后,假设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假设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
承当,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成认原竣工日期,并承当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当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  1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  平安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平安,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用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30 %
元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35 %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 %
元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统一收据交给甲方。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工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