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10 页
父母赠与儿女房屋简洁合同【二】 赠与人: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 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___________
第一条:赠与目的
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单独担当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谐,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置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
其次条:受赠人的权利
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运用权;
2、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恒久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展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展抵押或变卖;
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
4、受赠人承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单独担当;
5、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房屋赠与合同6、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
7、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单独继承。
第三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紧要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对赠与人有虐待、遗弃、辱骂等行为的;
3、受赠人不履行本附义务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4、受赠人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展抵押或变卖、分割等现象发生的;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丢失局部民事行为实力的、住院治疗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6、受赠人拒不担当赠与人的治疗费、赡养费的;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别状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刚好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行分割的局部。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那么,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担当。第五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