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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等等
特点: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
保险金额是双方约定的
给付性合同,约定给付,非补偿性
大多是带有储蓄功能的长期性合同
分类:人寿保险,以人的寿命为标的同海损分担〕
条件: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危机船货共同平安,必须实际存在;
行为必须有意且合理;
牺牲必须是特殊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且是共同海损的直接后果;
行为必须有效。
共同海损强调认为造成的损失
海上费用
施救费用:保险责任内的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及代理人为了防止或减少损失,采取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
〔应由保险人赔偿,但在保险金限额内〕
救助费用:船货在海上遇到风险事故时,对于自愿救助的第三者,因救助或保全危险中的船货而支付的报酬。
区别:
实施行为主体不同
施救是被保险人和其代理人采取的行为,救助时第三方行为
给付报酬的原那么不同
施救不管结果怎样,保险人对施救费用都给予补偿,救助无结果无报酬
保险人赔偿责任不同
施救在保险标的保额之外,再赔一个保额。救助费用的赔偿责任与保险标的和救助费用一并计算,不超过保险金额,安保险金额与获救财产的价值比例承当责任。
海上保险
根本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普通附加险与特别附加险,不能独立承保,必须附加与根本险项之下
特别附加险一般与政治及国家行政管理有关
特殊附加险,同样不能独立承保,有战争险与罢工险
我国的船舶保险条款
全损险的责任范围
海上风险
疏忽条款,由于不可预料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损失的风险,不属于海难,也不能归入其他一切类似风险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全损险〕
除承保全损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所致被保险船舶的全部损失以外,还负责这些风险给船舶造成的局部损失及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分摊,救助费用及施救费用。
再保险
概念:指保险人将自己所承保的局部或全部风险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投保的行为。
危险单位:保险标的发生一次危险事故可能涉及的最大损失范围
自留额:对于危险单位的责任或损失,分出单位跟据其自身偿付能力确定的所能偿付的限额。
分包额:分保接收人所能承当的分保责任的最高限额。
再保险与原保险
联系:再保险是原保险的根底
再保险促进原保险的开展
区别:保险关系主体不同〔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保险人之间〕
保险标的不同〔再保险的保险标的为原保险人承当的风险责任〕
保险赔付的性质不同〔再保险无论是财产再保险还是人身再保险,都是对原保险人承当的风险损失的补偿〕
按保险责任的分配方式不同
比例再保险: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原保险人的自留额与再保险人的分保额,同时也按该比例分配保费和分摊陪款的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以赔款金额为根底,当原保险人的金额超过一定额度或标准,由再保险人承
担超过局部赔款的再保险。

再保险的方式
比例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
成数溢额混合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
险位超赔再保险
事故超赔再保险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P217〕
社会保险: 指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