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厦门大学自动化系2014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厦门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工作指导意见》,自动化系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考核、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同时,积极探索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创新能力人才的选拔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成立自动系复试专家考核小组,全面负责自动化系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专家考核小组。
三、初审选拔
由研究生秘书或工作人员或指定教师审核是否符合各院系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如果不符合院系设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根据厦门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工作指导意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公布的“自动化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制定了自动化系2014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初审选拔办法如下,并由专家组根据初审选拔办法,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以评分方式按照1:2左右的比例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第一志愿优先,适当调剂。
申请材料审核内容
占总成绩各项权重
细则及权重
外语水平
20%
英语等级证书60%
英语文献查阅能力40%
专业能力
60%
硕士论文及完成情况30%
硕士阶段专业课成绩30%
学术论文发表40%
综合素质
20%
获奖情况25%
创新能力50%
学习经历25%
复试名单见参见学院网站。
四、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主要从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考察,包括考生的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及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共计100分。复试由5-7名专家组成,,复试成绩由专家综合评定。
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按权重计入总分,然后按所报考的二级学科分别进行排序,分数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内容与方式如下:
专业名称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
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细则
备注
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2、系统工程
100%
知识背景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