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件名称:华侨大学人才项目工作流程文件编号: 版本: 1 制定日期: 2011 年4月页数: 1/3 1. 适用范围: 本校教师申报国家、福建省、厦门和泉州市以及华侨大学特聘教授、人才工程、高层次团队、支持计划、培育计划等人才项目。 2. 工作內容: 按照相关部门文件要求,人事处发文组织校内教师申报; 有意向的教师填写申请书,准备该项目所需的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各教学科研单位审查材料,召开评审会确定推荐人选后提交人事处,厦门校区教师可直接送交人事处综合科; 人事处将申请人的业绩证明进行汇总,核对业绩相关证明,科研业绩请科研处进行审查; 人事处组织专家召开校评审会,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进行校内公示; 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相关部门评审,同时告知不符合条件者; 人事处组织入选者填写任务书,确定研究目标任务后予以立项并下达第一期经费; 人事处进行中期考核,对合格者下达剩余经费,对不合格者不予下达; 入选者按时提交成果材料,人事处考核合格后予以结项。 3. 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组织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暂行办法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 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福建省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法 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 福建省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 福建省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 福建省关于做好引进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桐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制度规定 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