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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名词解释.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名词解释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减刑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死缓对应当判处死刑,但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表现。
犯罪动机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内心起因。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特殊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
任意的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实行某一具体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
复杂的共同犯罪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一定分工的共同犯罪。
特殊的共同犯罪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建立起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或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亦称犯罪集团。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
教唆犯教唆其他人犯罪的。
胁从犯对丁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继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丁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丁持续状态的犯罪。结果加重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丁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丁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
牵连犯指出丁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
吸收犯是指存在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它的犯罪行为,仅成立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刑罚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对犯人的惩罚。
主刑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
附加刑乂称从刑,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延长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
赦免国家宣告对犯罪人免除其罪、免除其刑的法律制度。
从重处罚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从轻处罚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
减轻处罚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丁法定最低刑的处罚。
间谍罪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确立袭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挪用***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巨款财产来历不明罪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简答题简述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
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因此可以凭借人的感觉器官来感知;犯罪客体则是生命权、财产权、公共安全等凭借人的思维才能认识的观念上的东西,二者具有具体与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