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青岛科技大学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量化考核及任务分解表
单位: 总分: 其中加分: (加分规定见尾注)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项目要点
要点
分值
得分
加分
最后
得分
分管
领导
主要负
责部门
协作
部门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1、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
(1)是否按照《意见》关于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思想、方针、基本要求、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部署和开展工作。
1
高青
党办
纪委、
组织部
(2)是否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1
高青
党办
纪委、组织部
(3)是否制定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
2
高青
党办
纪委、
组织部
2、学校党委担负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政治责任的情况
(4)是否将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学校各项工作。
1
高青
党办
纪委、
组织部
(5)是否每年一次专题研究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召开一次反腐倡廉工作会议,部署反腐倡廉建设,组织督促检查。
1
高青
党办
纪检监察室、
组织部
(6)是否每年听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
1
高青
党办
纪检监察室
(7)是否落实监察处长(监察室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规定。
1
高青
党办
监察室、组织部
(8)是否落实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与党委其他工作部门负责人同等职级以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编制、办案专项经费、办案补贴等政策规定。
1
高青
党办
纪检监察室、
组织部、人事处、计财处
3、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抓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中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9)是否把反腐倡廉建设要求同行政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1
马连湘
校办
纪检监察室
(10)是否指导和督促校内行政职能部门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并将其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1
马连湘
校办
纪检监察室、
组织部、人事处
(11)是否建立对学术权力运行监督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加强对学术资源分配、学术成果评价等的规范管理。
1
马连湘
规划处
科技处、研究生处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项目要点
要点
分值
得分
加分
最后
得分
分管
领导
主要负
责部门
协作
部门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4、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
(12)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做到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
高青
马连湘
党办、
校办
纪检监察室
(13)对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担负起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
高青
马连湘
党办
校办
纪检监察室
(14)是否将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列入职能部门、院(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建立健全督查、考评、奖惩、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
1
高青
马连湘
党办、
校办
纪检监察室、
组织部、
人事处
5、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15)学校党政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