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甲方: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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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乙方: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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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甲乙方拟合资向购置商品房( 以下简称“房产〞 ) ,现甲乙丙方就
合资购置上述房产事宜达成协议, 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产情况
由署名方的同
意擅自对双方所购房产进行单方面的转让、抵押、担保等所获利益的
80%由未署名方享有,假设因房产署名方的单方面行为导致物业价值受
损,对于物业减损价值由署名方负责支付相应物业减损价值给未署名
方,署名方自愿遵守本条款。
八、物业出卖及优先购置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 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当50%。 在同等条件( 市场价或
评估价 ) 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置权 ;
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
出售房产, 应书面告知。 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 (市场价或评
估价 ) 购置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
到出售房产通知后 30 日内不予书面答复那么视为同意出售房产 ;
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置或 30 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置
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予积极配合。
九、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置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 购房首付款元 ( 注: 含定金 ) 人民币, 占房屋总价款的 , 由 甲
乙双方各付50%;
2、主贷人为方 先生 / 女士 ;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年 ;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归还贷款本息,各自承当50%;房
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归还贷款本息,缺乏局部由甲
乙双方各自支付50%。
十、 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
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一、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
十三、争议解决方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
方协商解决, 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 双方均可向 法院 ( 不动产所在地)
提交起诉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
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本协议有关甲乙双方合资购房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自行
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本合资
购房协议签定的第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和见证的第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第三方 ) :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置物业之相关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置一套位于上海市 ,房产总价款万
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 乙方出资 元人
民币。 甲方、乙方各出资50%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50%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
同所购物业 50% 的产权。
四、 物业考察、 购置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 了
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
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
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
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
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 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
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
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 房地产权证署名、 办理、 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
载明共有比例情况, 即甲乙各享有50% 的房屋产权, 房地产权证由乙
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 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各承当 50% 。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
维护、 出租、 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 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
的书面同意, 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托律师
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
本息, 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