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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可编辑可修改
干旱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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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干旱评估分区4
一级分区
4
个等级。
农业旱情评估
农业旱情评估包括基本旱情评估和区域综合旱情评估两部分:
基本旱情评估用于作物受旱和播种期耕地缺墒( 水) 情况的确定。
区域综合旱情评估用于县级和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农业综合受旱程度的判别。
基本旱情评估方法有: 土壤墒情法、 降水量距平法、 连续无雨日数法、 缺水率法、 断水天数法等。 见表。
区域综合旱情评估方法采用受旱面积比率法。见表。
基本旱情评估
二级分区 灌溉农业区
雨养农业区
类型 水浇地 水田
土壤墒情法; 土壤墒情法;
适用评估 缺水率法;
降水量距平法; 降水量距平法;
方法 断水天数法
连续无雨日数法 连续无雨日数法

区域综合
旱情评估
草原牧

受旱面积
降水量
比率法
距平法
农业旱情评估步骤
农业旱情评估首先要进行基本旱情评估,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区域综合旱情评估。
基本旱情评估:
1. 在二级分区内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评估方法。 对雨养农业区和灌溉农业区中的水浇地作物旱情及播种期
耕地墒情的评估, 应优先采用土壤墒情法, 没有墒情监测点的地区可选择降水量距平法或连续无雨日数
法。对水田的旱情评估,按缺水率法或断水天数法进行。
根据上述评估方法统计出受旱面积和耕地缺墒(水)面积。
草原牧区旱情按牧业旱情评估规定的方法进行。
3
可编辑可修改
区域综合旱情评估: 根据基本旱情评估所得出的受旱面积, 按受旱面积比率法评估区域农业综合
旱情。
农业旱情评估方法与分级
土壤墒情法
1. 计算公式: W= /Fc*100% ()
式中 W —土壤相对湿度〔%〕;
—土壤平均含水量;
Fc —土壤平均田间持水量。
不同季节农田测墒深度按表确定
表 不同季节农田测墒深度表
播前及苗期 发育前期 发育中期 成熟期
0~ 20cm 0~ 40cm 0~ 60cm 0~60cm
土壤墒情监测点的选取应有代表性,在评价土壤墒情时应取评价区内各墒情监测点的平均值。
旱情等级划分按表 -2 。
表 土壤墒情旱情等级划分表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土壤墒情 (%) 60>W≥ 55 55>W≥ 45 45>W≥ 40 W<40
降水量距平法
1. 计算公式:
Dp P P 100% Dp=( P) ()
P
式中 Dp —计算期内降水量距平百分比〔%〕;
P —计算期内降水量〔 mm〕;
—计算期内多年平均降水量〔 mm〕。计算期内的多年平均降水量 宜采用近 30 年的平均值。
计算期确定:应根据不同季节选择适当的计算期长度。夏季宜采用1个月,春、秋季宜采用连续2个月,冬季宜采用连续3个月。
旱情等级划分按表。
表 降水距平百分比旱情等级划分表
季 节
计算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时段
夏季( 6~ 8
月)
1 个月
-20> Dp≥ -40
-40> Dp≥ -60
-60> Dp≥ -80
Dp <-80
4
可编辑可修改
春秋季 (3 ~5 月、
2 个月
-30> Dp≥ -50
-50> Dp≥ -65
-65> Dp≥ -75
Dp <-75
9~ 11 月)
冬季( 12~ 2 月)
3 个月
-25> Dp≥ -35
-35> Dp≥ -45
-45> Dp≥ -55
Dp <-55
连续无雨日数法
连续无雨日数法适用于尚未建立墒情监测点的雨养农业区和水浇地主要作物需水关键期的旱情评估。
旱情等级划分按表。
表 连续无雨日数旱情等级划分表 (单位:天)
评估时段
区号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I-2
15~ 30
31~ 50
51~ 75
>75
春季
II-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