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和健全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档案和保密等项管理制度。
工业企业统计台账说明
统计核算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统计台账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全面资料。各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账,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一、本册统计台账的种类和内容:本台账是属于基层企业综合定期统计台账,是满足年度内填报统计制度规定的统计报表的依据。统计台账是将本企业年度内统计资料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工整理分类汇总,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得出能够说明企业整体及其构成的全面统计资料。包含产供销、人财物、能源消费、设备利用、经济效益以及企业大事记等内容。
二、企业大事记是一种主要以文字资料记载的统计台账,是企业综合统计台账的一个组成部分。记录的内容包含生产规模、生产内容、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和人员状况等变化;市场动态的变化等;企业改制、重组、隶属关系改变等;基建、项目投资及其设计能力,投产日期及效果等;企业生产调度会、行政会议的重大决议及其贯彻执行效果等情况。
三、台账填写的要求:
《工业统计制度》规定的统计口径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填写,登记台账的基础数据要依据企业的原始记录,并与企业报出的统计报表一致,出现调整要加注说明。
,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数码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要清楚工整。
,台账管理须责任到人,如统计人员变更、流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台账经管及交接登记”中登记。
四、本台账列入统计执法检查范围,企业在接受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应主动出示本台账,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应在“检查记录”上登记。根据《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规定,对无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账而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应给以经济处罚。
五、本台账由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监制并负责解释。北京市京信统计师事务所总经销。任何单位不得翻印。
台账经管、交接、检查记录
单位名称:
统计负责人:
统计人员姓名
接管日期
交出日期
检查日期
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
单位基本情况
01 组织机构代码
—
02 单位名称:
0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04 单位所在地
11开业(成立)时间
市区(县)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街道(乡、镇) 社区居(村)委会
邮政编码:
年
月
10 隶属关系
06 行业类别
08 登记注册类型
10中央
20市
40区(县)
61街道
62镇
63乡
71社区居委会
72村委会
90其他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2.
3.
行业代码:
内资
149其他联营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110国有
151国有独资公司
190其他
310中外合资经营
120集体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港澳台商投资
320中外合作经营
130股份合作
160股份有限公司
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30外资企业
141国有联营
171私营独资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集体联营
172私营合伙
230港澳台商独资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8主要经济指标
单位:千元;人
54 投资商国别(地区)名称:(限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年份
工业总产值
主营业务收入
期末从业人员
2008年
2009年
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变更
变更项目
变更日期
变更前
变更后
备注
目录
序号
台账名称
页码
一
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
6-7
二
工业产品产量
8-11
三
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
12-23
四
工业中间投入(倒算法)
24-37
五
主要经济指标
38-47
六
工业经济效益评价
48-49
七
同行业对比资料及其他
50
八
工业企业物流情况
51-55
九
主要能源和水消费
56-59
十
主要产品能源消费情况
60-61
十一
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消费情况
62-63
十二
附录:指标解释(一)工业指标解释
64-78
(二)工业企业物流情况指标解释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