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泰州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网址: /
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兴化交通大楼后侧) 电话:0523-8338,即视为接受诚信管理,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诚信行为将被记入档案,请各供应商认真主动查阅《兴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法、诚信参加我市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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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报名的供应商无论是否参加本项目磋商,均须于2019年9月26日下午5:30前登陆报名系统点击发送磋商确认函(固定格式),逾期将自动关闭。
本公司不接受除此以外的提交方式,未按规定提交磋商确认函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同时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扣取诚信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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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磋商文件共88页;请仔细查阅,如有漏、错页或字迹不清等问题,请主动与本公司联系调换或补正。
一、总 则
泰州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网址: /
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兴化交通大楼后侧) 电话:0523-83388232 邮政编码:2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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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泰州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活动由本公司组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3)本次采购活动及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4)供应商一旦确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自愿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能力提供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具有进入兴化市政府采购市场资格的供应商,同时必须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须注册登记加入“兴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库”;(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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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诚信管理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兴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兴政务办发[2014]7号)规定,我市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实行诚信管理,供应商在报名并获取本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接受诚信管理,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诚信行为将被记入档案(具体详见“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兴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1)诚信等级:共分七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七级级别最高,诚信度最高,其他级别依次降低。
(2)诚信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凡有《兴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诚信行为或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失信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将进行相应加减分,并记入其档案。
(3)诚信应用:
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诚信等级为四级的,供应商综合得分不予加分或扣分。诚信等级为三级的,给予综合得分分值2%的扣分;诚信等级为二级的,给予综合得分分值4%的扣分;诚信等级为一级的,给予综合得分分值6%的扣分。诚信等级为五级的,给予综合得分分值1%的加分;诚信等级为六级的,给予综合得分分值2%加分;诚信等级为七级的,给予综合得分分值3%的加分。
首次注册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