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证券代码: 600056 证券简称: 中技贸易编号:临 2006-008 号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4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 11 次
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4 人,实到监事 3 人。黄梅艳监事因公务不能
出席本次会议,委托侯学军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
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学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 年修订)》。(全文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О六年四月八日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06年修订)
第一条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
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
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
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
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全体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
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
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
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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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
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