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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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登记机关各持一份;
(2)本登记表各栏目不能存在空白,没有该项填“无此项”,或
填写使用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者个人企业的业主姓名。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包括起重机械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如设备处(科)。个人业主没有安全管理部门的,可划“—”。
、联系电话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包括起重机械在内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该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资格证书。
、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填写拥有起重机械资产的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个人业主姓名、单位或者联系人电话,如果和使用单位为同一单位,则应当重复填写。
填写自用、租赁,并且在其前面加上生产、生活等。
单位内编号
填写使用单位作为对设备管理自行编制的设备内部编号。
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流动作业或者使用地址不明的,写为“流动”。
设备地理坐标
填写设备在使用单位内固定地点的地理坐标位置,包括经度、纬度、高度(海拔),以便建立特种设备的地理信息。使用单位如果没有条件填写,可先空格,由检验机构按照特种设备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进行完善。在使用登记时没有完善前,登记机关可以划“—”。用于出租、流动作业的起重机可不填写。
设备投入运行日期
填写设备正式投入运行的开始日期(包括年、月、日,下同)。
设备布置数量
填写在同一厂房、同一作业场所,所布置的相同品种设备数量。对于临时租赁的设备,可以不填写。
a6 设备制造与监检情况
填写产品制造的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质量证明书和铭牌表述应当名称一致。
制造许可证编号
填写制造单位取得的质监部门颁布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铭牌上标注的产品编号,有的产品表述为制造编号或者出厂编号。
制造日期
填写产品质量证明、铭牌上标注的制造日期,有的产品表述为出厂日期。
制造日期为制造完成日期。
质量证明书编号
填写该产品出厂所附的产品质量证明书的编号,该质量证明书中的设备代码、产品编号等应当和铭牌一致。
为产品质量证明书或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的编号。
型式试验机构
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其型式试验证明书所表述的进行该类设备(按照覆盖原则)进行型式试验的机构名称。
严格按照型式试验证明上的型式试验机构的全称进行填写。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证明书(按照覆盖原则)的编号。
制造监检机构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捡)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制造监捡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捡”,将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监检证书编号栏目划“—”。
注意已经实施制造监督检验和未实施制造监督检验的不同填写要求。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填写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制造监检机构的核准证编号。核准证编号在监检机构出具的监检证书上注明。
监检证书编号
填写负责制造监检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的编号。
a7 设备施工情况
施工包括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
填写设备使用登记时的设备施工类别,如安装、改造、重大维修。
施工包括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移装。
填写从事相应施工类别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的名称。
填写施工单位的全称。
填写从事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单位取得的质监部门颁布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编号。
填写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履行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