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追加被告申请书
原告郑州xx电子
住所地郑州高新开发区xx街5号
法定代表人刘xx
被告胡xx,男,38岁、
诉讼请求:
1、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并承担保密和追加被告申请书
原告郑州xx电子
住所地郑州高新开发区xx街5号
法定代表人刘xx
被告胡xx,男,38岁、
诉讼请求:
1、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并承担保密和不得扩散保密信息的责任。
2、停止侵犯原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3、与第一被告xx公司共同承担原告的经济损失228万
4、与第一被告xx公司共同承担原告***指出的合理费用5000元及律师费用20000元。
事实与理由
被告胡xx于2003年到河南xx科技(该公司是原告的前身)应聘,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被告从事的岗位是软件开发,并约定其对任职期间所掌握的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尤其是原告所开发的“粮情测控系统软件”的源程序负有保密义务。2003年月被告从河南xx科技离职后,利用其掌握的原告公司“粮情测控系统”软件的源程序,稍作修改以后,到处出售给郑州多家与原告从事相同业务的公司,其中就包括了本案的第一被告郑州xx科技,以谋取非法利益。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和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故向法院提出以上请求,希望合议庭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依法裁判,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