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30多位老赖泰隆银行贷款吃了闭门羹泰隆银行衢州分行注重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筑牢信贷风险防火墙。其中, 借助法院执行网站上网查询贷款人的资信情况, 作为发放贷款的前置条件。向失信者亮红灯, 拒绝向被执行人( 老赖) 发放贷款, 力保金融信贷安全。“我想贷 50 万元款,这是我的担保人,他用 200 多万元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你看行不行? ”前不久, 泰隆银行衢州分行的信贷窗口来了两位客户, 十万火急地要求贷款。银行工作人员拿过贷款人李涛(化名) 、担保人陈俊(化名)的身份证, 将两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输入互联网最高人民法院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结果发现李涛为被执行人, 其在衢江法院有失信记录,即有 10 万元的执行款未履行。于是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李涛, 因为你在衢江法院有执行款未履行,存在失信记录,按照我们银行规定, 暂时不能向你发放贷款。如果你履行了执行款且法院为你开具了履行证明, 即在互联网上删除了你的失信记录, 我们将按照贷款程序竭诚为你办理贷款手续。李涛, 因为欠债未还成了失信老赖, 列入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结果在泰隆银行贷款吃了闭门羹。近日, 衢江法院到泰隆银行衢州分行进行调研, 据该行工作人员介绍, 自开业以来, 泰隆银行衢州分行就规定在客户申请贷款时, 必须进行信誉 2 核对查询, 即将贷款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输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核实该个人有无失信记录,如果有则不得放贷,如果欠款已归还则应由案件承办法院出具相应证明,银行才能发放贷款。泰隆银行将上述规定作为发放贷款的前置条件,至今已拒绝 30 多位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的贷款请求,成功防范近千万元的信贷风险。据了解, 其他银行在发放贷款时, 也要对贷款人的资信程度包括是否属于被执行人(老赖)等情况进行核实,然后才能发放贷款。衢江法院认为, 借助法院执行网站, 查询贷款人的资信情况, 拒绝向老赖发放贷款, 既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又能助推法院执行, 一举多得值得推广; 作为法院和银行系统应当进一步加深合作, 建立贷款人、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平台, 及时掌握他们还贷、执行及角色变换情况; 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 规避信贷风险,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融资渠道, 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促进金融征信体系的健康发展, 缓解法院执行难。相关链接: 2013 年 10月1 日,最高法院出台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该规定是法院结合多年的执行工作实际, 借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民事信用管理有关原则, 针对执行难的现状所推出的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措施。 2013 年 12月7 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朱燕表示,对于失信人的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