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登封嵩山古建筑群保护总体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本规划编制的依据由三部分构成: (1) 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4.《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文化部令 2006 年第 41号); 5.《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文化部令 2003 年第 26号); 6.《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4]018 号)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审批办法》;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9.《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2003 年第 119 号) 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河南省人民政府[2004]151 号文件); 11. 《河南省文物保护实施办法》; 12. 《郑州市登封观星台嵩岳寺塔少林寺塔林保护管理条例》; 13.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 27-2002) 》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5. 《河南省文物保护实施办法》 16.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 》 1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 1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 》 19.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 》 20.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 》 2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 22.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3-9673) 》 23.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2000) 》 24.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91) (2) 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历史地段保护和文化旅游的重要国际准则: 1.《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国 ICOMOS 委员会); 2.《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UNESCO) ; 3.《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UNESCO 世界遗产委员会); 4.《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UNESCO) ; 5.《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威尼斯宪章)》(ICOMOS) ; 6.《历史园林保护宪章(佛罗伦萨宪章)》(ICOMOS) ; 7.《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华盛顿宪章)》(ICOMOS) ; 8.《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ICOMOS) ; 9.《关于文化旅游的国际宪章(第八稿)》(ICOMOS) ; 10. 《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性的建议》(UNESCO) ; 11. 《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UNESCO) ; (3) 已经批复实施的相关的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专项规划: 1.《登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登封市建设管理局、郑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3) 2.《嵩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3-2020 》(登封市人民政府, 2003) 3.《登封少林景区规划》(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3) 4.《河南省登封市东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6) 5.《登封市告成镇总体规划(2005-2020) 》(告成镇人民政府、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5) 6.《河南登封嵩岳寺塔文物保护规划》(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2004) 7.《河南登封少林寺塔林文物保护规划》(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2004) 第二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所辖登封市境内,北到嵩山北部山脊线以及卢店镇北 1000 米;西到嵩山西部山脊线,南到洛少公路以南的东金店县县界及阳城工业区南边线,东到告城镇以东 2000 米,共计 平方公里。包括太室阙、少室阙、启母阙、嵩岳寺塔、少林寺塔林、初祖庵、观星台、会善寺、中岳庙、嵩阳书院及大唐嵩阳观纪圣德感应之颂碑(以下简称"大唐碑")、少林寺常住院,共计 11处文物建筑单体和建筑群。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06 至2020 年。其中 2006 年至 2009 年为近期; 2010 至2020 年为远期。第二章规划框架第四条规划原则与目标(1) 系统性原则将嵩山地区不同时代、类型的重要文物建筑视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个统一的系统,各处的具体保护措施都是这一系统工程的一部分。(2) 真实性与完整性原则保持嵩山古建筑群文物建筑本体及其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的历史真实信息。(3)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