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环境检验测定机构管理方法
of accountability, redress of orders and prohibitions. Strengthening the honesty and self-discip中一人为检验室主管。
依前项但书取得检测机构许可证者,仅得执行与其主管业务有关业别之环境检验测定业务。
第 6 条
前条检验室主管之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经教育部成认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之化学或环境相关科系毕业者。但以非环境保护主管机关之政府机关(构) 申请者,其检验室主管具与其主管业务相关科系专科以上毕业
者,亦得充任之。
二具有与申请许可检测类别相关之检测经验五年以上而有证明文件者。
但持有相关大学学士学位者,得减少二年检测经验;持有相关硕士学位者,得减少三年检测经验;持有相关博士学位者,得减少四年检测经验。
仅从事噪音、振动或其他物理性公害检测类之检验室,其主管得以物理或工科专科以上毕业者充任之。
第 7 条
第五条 检验室品保品管人员之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经教育部成认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之化学或环境相关科系毕业者。但以非环境保护主管机关之政府机关(构) 申请者,其检验室品保品管人员具与其主管业务相关科系专科
以上毕业者,亦得充任之。
二具有与申请许可检测类别相关之检测经验三年以上而有证明文件者。
但持有相关硕士学位者,得减少一年检测经验;持有相关博士学位者,得减少二年检测经验。
仅从事噪音、振动或其他物理性公害检测类之检验室,其品保品管人员得以物理或工科专科以上毕业者充任之。
第 8 条
检测人员除检验室主管及品保品管人员外,其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经教育部成认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之理工医农科系毕业。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 (职) 毕业,具有相关检测经验三年以上而有证明文件者。但化验科、化工科、农化科、食品科或环境相关科毕业者,得减少一年检测经验。
第 9 条
检测机构从事不明事业废弃物采样工程,其现场品保品管负责人、采样员及平安卫生负责人,应接受四十小时以上之平安与应变知能训练及三日以上之实务训练。
检测机构从事前项以外之事业废弃物采样工程,其现场品保品管负责人、采样员及平安卫生负责人,应接受十六小时以上之平安与应变知能训练及八小时以上之实务训练。
经第一项训练者,得从事前项之事业废弃物采样工程。
第 10 条
申请检测机构许可证者,应检具以下文件:
一申请表。
二机关 (构) 组织证明文件。
三负责人身分证明文件影本。
四检验室地理位置简图。
五检验设施配置图及平面图。
六检测人员任职、学经历及必要之训练证明文件影本。
七叙明申请之工程及使用方法名称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