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结构设计—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第一章总则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2〕66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9月29日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质量控制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在先后完成本标准的初稿、征求意见稿及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后,完成送审稿,经审查会审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混凝土的质量要求、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混凝土质量的生产控制等。
本标准为首次编制,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寄交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
1992年9月
第一章总则
,促进技术进步,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制订本标准。
。
、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实施混凝土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通过对原材料的质量检验与控制、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与控制、混凝土生产和施工过程各工序的质量检验与控制、以及合格性检验控制,使混凝土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二、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测,计算统计参数,应用各种质量管理图表,掌握动态信息,控制整个生产和施工期间的混凝土质量,并遵循升级循环的方式,制订改进与提高质量的措施,完善质量控制过程,使混凝土质量稳定提高。
三、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检验及试验设备,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
,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混凝土的质量要求
第一节混凝土拌合物
:
一、各种混凝土拌合物均应检验其稠度;
二、掺引气型外加剂的混凝土拌合物应检验其含气量;
三、根据需要应检验混凝土拌合物的水灰比、水泥含量及均匀性。
(
Ⅰ)稠度
,坍落度适用于塑性和流动性混凝土拌合物,维勃稠度适用于干硬性混凝土拌合物。其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可分为4级,。
级别
名称
坍落度(mm)
T1
T2
T3
T4
低塑性混凝土
塑性混凝土
流动性混凝土
大流动性混凝土
10~40
50~90
100~150
≥160
注:坍落度检测结果,在分级评定时,其表达取舍至临近的10mm。
,可分为4级,。
级别
名称
维勃稠度(s)
V0
V1
V2
V3
超干硬性混凝土
特干硬性混凝土
干硬性混凝土
半干硬性混凝土
≥31
30~21
20~11
10~5
--2的规定。
-1
坍落度(mm)
允许偏差(mm)
≤40
50~90
≥100
±10
±20
±30
-2
维勃稠度(s)
允许偏差(s)
≤10
11~20
21~30
±3
±4
±6
(Ⅱ)含气量
。根据混凝土采用粗骨料的最大粒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