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企业标准
Q/SY WH L 4512--2004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标准
2004-08-01发布 2004-08-10实施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Q/SY WH4037--2002《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程序》制定。
本标准从2004年8月10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安全环保科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安全环保科负责起草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安蕊明
本标准主要修改人:安蕊明
本标准于2002年6月28日首次发布,2004年8月1日第二次发布。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标准
1 目的
对炼油厂所属各单位的重大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其符合环境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环境行为的不断改进。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炼油厂所属各单位的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本标准归口安全环保科管理,安全环保科负责本标准的制定、修订。
安全环保科负责对环境目标、指标,对与重大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废水、废气、噪声、废弃物)进行重点的控制管理,制定和修订相应的管理标准,并负责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总值班室负责生产过程及异常、紧急状态下污染物排放的协调与安排工作。
技术科负责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对原材料的使用或生产工艺可能引起的污染等环境影响进行评审,采用清洁生产的工艺技术。
人事科负责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控制,通过岗位责任制大检查、方针目标的诊断及内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管理体系各项标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根据炼油厂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对与重大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管理,对其中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活动,由安全环保科将其纳入控制,制定和修订相应的管理标准。
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应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节约资源与能源等有关问题,新产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向长寿命、高效率、多功能、可再生利用等方向发展;在设计评审阶段,需对原材料的使用或生产工艺可能引起的污染等环境影响进行评审;提倡采用无毒无害化的工艺技术,提倡使用无毒害的材料,减少有毒有害材料的用量;从计划、采购、工艺、包装、贮存、运输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逐步削减用量的方案,实现清洁生产,具体执行《设计和开发项目管理标准》。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按规定定期对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以及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具体执行《生产运行控制管理标准》、《设备全过程管理标准》、《设施管理标准》。
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设备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如对噪声采取隔音、吸音等措施防止噪声超标,具体执行《设备技术管理标准》。
对于酸液、碱液、有机溶剂、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和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直接倾倒、泄漏等异常现象的发生。具体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标准》。
按规定分类处理及处置各类废弃物。对一般废弃物中可直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进行回收利用;对不可直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处置。对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