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w3[应用文书]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标准
(GB 50220—95)
1 总 那么
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平安、高效、经3万人次,分为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和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
路抛制
出租汽车不设固定的营业站,而在道路上流动,招揽乘客,采取招手即停的效劳方式。
线路非直线系数
公共交通线路首末站之间实地距离与空间直线距离之比。环行线的非直线系数按主要集散点之间的实地距离与空间直线距离之比。
运送速度
衡量公共交通效劳质量的指标。公共交通车辆在线路首末站之间的行程时间(包括各站间的行驶时间与各站停站时间)除行程长度所得的平均速度,单位为km/h。
3 城市公共交通
一般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根据城市开展规模、用地布局和道路网规划,在客流预测的根底上,确定公共交通方式、车辆数、线路网、换乘枢纽和场站设施用地等,并应使公共交通的客运能力满足顶峰客流的需求。
大、中城市应优先开展公共交通,逐步取代远距离出行的自行车;小城市应完善市区至郊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网。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在客运顶峰时,使95%的居民乘用以下主要公共交通方式时,。
不同规模城市的最大出行时耗和主要公共交通方式
城 市 规 模
最大出行时耗(min)
主要公共交通方式
大
>200万人
60
大、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
公共汽车 电车
100—200万人
50
运量快速轨道交通
公共汽车 电车
<100万人
40
公共汽车 电车
中
35
公共汽车
小
25
公共汽车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
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规划城市人口超过200万人的城市,应控制预留设置快速轨道交通的用地。
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 。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
公共交通方式
运送速度(km/h)
发车频率(车次/h)
单向客运能力(千人次/h)
公共汽车
16—25
60—90
8—12
无轨电车
15—20
50—60
8—10
有轨电车
14—18
40—60
10—15
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
20—35
40—60
15—30
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
30—40
20—30
30—60
公共交通线路网
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