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疯狂的药价
朱恒鹏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对260种西药进行限价。其中70%品种价格进行下调,降价金额约50亿元。针对本轮调价,有媒体解读为药品“大降价”时代的终结,今后药价将由集中大规模降价转变为定期微调。国家发改委表示此种说法内可能由需求决定,但是长期中可维持的价格只能是等于供给成本的价格。长期中竞争性市场没有超额利润。
药品市场也是如此。
首先我们来看看药品的供给成本。药品有一个显著的成本是食品基本没有的,那就是研发成本,一个真正的原创药研发成本往往高达数亿美元。生产一盒药的直接成本可能只有几毛钱,但当把那些巨额的研发成本分摊到药品上时,你会发现药品的供给成本很高。
按照药品的零售价格计算,平均说来,国内药厂的研发成本应该低于零售价格的3%,因此和那些大型跨国药企不同,研发成本不是导致国内药价高企的一个重要原因。
毕竟药品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要求比馒头高多了,如果你了解国内药品生产和流通的GMP和GSP标准,对此会有体会。此外,药品的生产销售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成本即风险成本。卖馒头没有多大风险,可是制药售药的风险较大,这个成本财务上称为或有成本,药厂的这个成本是不能忽略不计的。所以药品是不能当馒头卖的。
不过,从出厂价这个环节看,说“药品能不能当馒头卖”没有意义,这一争论的实质是国内的药品零售价格是否存在下降空间,但事实上药品的出厂价一般不超过零售价格的三成,多数药品出厂价已经没有什么降价空间了均利润率只有七、八百分点,并不比其他产业高。
医疗体制怎么了?
简言之,政府管制措施失当造成的药品零售垄断和医疗机构行为扭曲。
一种商品的价格过高,要么是因为供给成本过高,要么是因为销售者拥有垄断地位。既然国内药价虚高的根本原因不是供给成本过高。那么我们只能从药品零售的市场结构上找原因了。
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反对行政垄断。经济学家常常将由行政垄断创造的利润称为垄断租金,弄清楚垄断租金的真正归属有助于我们理解政府创造并维护垄断的真正动机。
考虑到医疗需求缺乏价格弹性的特征和医生具有的“供给诱导需求”的能力,你会发现,如果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上具有垄断地位,即患者除了到医院购买医疗服务和药品外,几乎别无选择,那么医院就有很强的能力抬高价格赚取尽可能大的收入。不幸的是,由于政府管制措施失当,国内的公立医院毫无疑问是医疗服务供给和药品零售市场上的垄断者。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确定的药品特别是处方药零售体制,公立医院控制了绝大多数处方药的零售,并且公费医疗及医保定点单位几乎全部是公立医院,因此现阶段公立医院控制了80%以上的药品零售份额。这使得国内的公立医院成为药品零售市场上的双边垄断者,面对众多的药厂和药品经销商,医院处于买方垄断地位,数量众多的医药工商企业基本没有讨价还价能力,只能满足医院的种种要求。而面对患者,医院处于卖方垄断地位,患者更没有什么讨价还价能力。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基本没有选择权,只能接受医院的垄断高价。
为了抑制药价,近几年政府出台了十几次下调药价的方案,同时政府还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以打压药价。然而这些政策的效果并不明显,药价依然居高不下,患者的药费负担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由于同一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