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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典型案例分析
隆安南京 薛忠贵
近年来我国 PPP热潮涌现,无论是社会各界对PPP模式的不同认识,还是我过社会、经济于法律环境的变化,都给PPP模式带来了新的变化。在当前的PPP热潮中,我们不妨先流测算和票价水平确实定就显得相当重要,票价过低会导致京港公司无法及时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收益,最终导致项目失败;票价过高则会损害公共利益。在客流测算方面,客流量受到市政府城市规划、PPP项目公司服务质量管因累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充分调研后,4号线项目制定了共担客流风险、共享客流收益的机制,具体为如连续三年客流量低于预测客流量的80%的,PPP
项目公司可以申请补偿或放弃项目,如客流量超出预测客流时,超出预测客流量10%以内的,政府方分享超出票款收入的50%,超出客流量10%以上的,政府分享超出票款收入的60%,在票价方面,地铁4号线项目采用“测算票价”作为确定
投资方运营收入的依据,同时建立了测算票价的调整机制。在京港公司与市交通
委的特许经营协议中双方约定了相应的票价差额和票价风险的分担机制。如测算
标价水平比实际票价收入高的,市政府要求PPP项目公司返还部分差额;如实际票价收入水平低于测算票价收入水平的,则市政府需给予PPP项目公司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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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客流机制和票价机制建立了一种合理的风险分担方式,并通过特许经营协议加以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双方到达了有效的平衡,社会资本在获取合理预期收益的同时,也提高了项目的管理和服务效率。这部分在律师定制双方合作协议事非常值得借鉴参考。
2.完备的监管体系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建立了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包括投资、建设、运营全过程的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并遵循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尽量细化的原则。这一监管体系清晰界定了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为PPP模式下政府开展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存在问题
北京地铁4号线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是审批时间过长。2012年,此项目已完成了协议的草签,但其正式走完审批流程是在2014年,审批时间长达2年之久。繁杂的审批流程导致了社会资本介入项目的阶段较晚,当时项目工期较为紧张,为了赶工期,京投公司垫付了一部分钱款,导致项目完工结算时,不得不重复缴纳营业税、印花税等税款。另外,社会资本对于项目的建设普遍热情度较高,但是由于项目在审批环节上有所延误,耽误了社会资本的介入时间,缺少了建设环节,使得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大大降低。
二、北京鸟巢PPP项目
北京鸟巢PPP项目是我国政府在公益设施建设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的首
次尝试,对于PPP模式进入公益设施建设领域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其结果却令人失望,在鸟巢运营一年后,该项目中的社会资本即放弃了30年特许经营权,转而成为永久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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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这一PPP项目是失败的。
〔一〕运作模式
北京鸟巢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信联含体作为投资人,与北京国资公司共同组成项目公司负责鸟巢体育场馆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其中北京国资公司出资58%,但不参与分红,也不对鸟巢运营的盈亏负责,中信联合体出资42%运营期间自负盈亏。项目运营期为30年,期满后无偿移交给北京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