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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法制教育讲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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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法制教育讲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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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你们好! 根据你们学校和镇关工委领导的安排, 今天上午, 我和同学们一道进行一次法制讲座。我利用几个经常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通过讲案例、释法律、谈体会这样一种形式, 简单的讲几个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 算是与大家一块学****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同学们只有在认真学****文化和科学知识的同时, 努力学****法律知识, 不断增强法制意识, 才能知道哪些行为是合法的, 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提高分辨是非, 识别善恶的能力, 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惯; 才能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懂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一个适应 21 世纪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也才能为实现我国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增砖添瓦,肩负起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下面,我就给同学们讲五个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案例,同学们在听的时候, 可以联想一下, 自己身上, 或者你认识的人身上有没有这种行为。案例一:这是一起抢劫案的案例。本市一名 15 岁的初中生李某因为迷恋网络, 没有钱上网, 又控制不住上网吧玩游戏的欲望,于是在今年 3 月的一天夜里,就尾随一名下班的打工女孩,跟踪来到租住的地下室内, 用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架上了女孩的脖颈,女孩顿时战栗起来。“把钱交出来!”李某的话语中明显带着颤抖, 女孩战战兢兢地从钱包里拿出仅有的 100 元钱,“把手机交出来!”女孩又乖乖地掏出了手机, 李某一把抢将过去, 又用刀在女孩眼前比划了比划, 威胁道:“敢报警我就捅死你!”得逞后慌忙逃窜。法院少年法庭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 263 条,构成抢劫罪。合议庭念在其年龄尚小,作案时未满 18 周岁,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以抢劫罪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1000 元。结合这个案例,我们来了解以下刑事责任年龄:《刑法》总则第 17 条规定: 14 周岁至 16 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 8 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 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本案中的李某犯罪时是 15 岁,所犯罪名是抢劫罪,就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下面我们再说说抢劫罪的罪名。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使用暴力胁迫, 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 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 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从客观方面看, 犯罪分子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本案中的李某所作所为完全具备抢劫罪的定性法则, 他为了弄到上网的钱, 就精心策划, 对单独行走的女孩实施了抢劫, 并使用匕首威吓女孩交出钱和手机, 得手后还不忘恐吓女孩不得报警,否则就捅死她的狠话。案例二:这是一起盗窃案的案例。本市一所高中17 岁的学生赵某和14 岁的学生刘某经常上网吧玩游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