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年金基础知识介绍
一、企业年金基础知识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
①企业为员工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费;
②企业过去三年持续盈利;
③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
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采用信托型模式,完全市场化运作,年金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相对独立。实践证明信托型运作模式可以有效地防止不安全、不正当现象的发生,保护计划参加人的利益。
企业和职工董事长
受托人总经理
账户管理人会计
托管人出纳
投资管理人保值增值
企业年金的缴费来源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也就是说,企业缴费不能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职工个人缴费也不能超过上年工资收入的十二分之一,%。
企业年金的投资运作
为了使企业年金资产保值增值,需要选择获得国家资格认可的专业机构担任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
(一)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
(二)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95%;
(三)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
企业年金的领取条件
当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出现时,可以进行领取。
①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
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②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③职工或退休人员身故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当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可以暂停缴费;待经营状况好转后,再正常缴费;
②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③企业出现破产、清算时,企业和职工不再缴费,原有缴费继续投资运作,直到基金余额为零,停止运作。
目标客户
①企业效益好,重视员工福利的单位;
②整体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例如出版社、演出团体;
③各行业协会、公证处;
④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⑤国家部委下属机构;
⑥金融同业机构;
⑦其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6月2日联合下发了财税[2009]27号文,明确指出单位缴费在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