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企业年金方案.doc

格式:doc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企业年金方案.doc

上传人:企业资源 2012/1/1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企业年金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初稿)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参加人员范围 1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缴费办法 3
第四章 基金管理模式 4
第五章 账户管理 5
第六章 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 6
第七章 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 7
第八章 组织管理和监督 7
第九章 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和第23号)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意见(苏劳社险[2004]16号),结合泰州港务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持续的发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遵循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本单位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减少投资风险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 参加人员范围
第四条本方案实施有效期内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满(或见****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职工。
第五条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
第六条职工愿意参加年金计划的要填写申请表,退出年金计划的要书面申请后方可停止缴费。
已退休的职工不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其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参加本单位的年金计划。
年度考核不称职;
受到司法机关处理正在执行期间的;
受到党(团)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的;
擅自离职的;
当年待岗、病假累计六个月以上或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
其它经本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确认不予办理的人员。
第八条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为本单位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按规定比例享受年金企业缴费部分;
(二)达到法定年金领取条件时,计划参加人或其受益人可享受个人账户内余额的权利;
(三)对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的知情权。
第九条参加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授权单位按时从本人工资中代扣年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授权单位作为委托人委托本计划的受托人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产进行管理;
(三)及时向本计划受托人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的变动情况;
(四)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缴费办法
第十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本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单位的缴费部分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单位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享受国家、政府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前列支、计入成本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年金计算公式:本年度企业缴费=上年度工资总额/12
职工个人账户金额=企业缴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额+职工个人缴费额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按其岗位职务、贡献大小的不同设定岗位系数,根据年度可用于企业年金公司缴费部分的总额以及该年度员工岗位系数总和,计算出系数1的缴费金额。再按此金额计算出该年度公司为每个员工缴纳企业年金的标准。
具体公式为:公司为每个员工缴纳的企业年金=年度公司缴费部分的总额/该年度所有员工(在范围内的)的岗位系数总和×该年度每个员工的岗位系数。
具体岗位系数如下(举例,需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董事长:2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总经理:
部门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普通员工:按照岗级来制定系数
……
第十三条个人缴费按企业缴费金额的1/10缴纳。
第十四条单位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1/1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以后国家政策调整时,相应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采取年缴方式,个人缴费部分单位采取按年代扣的方式。单位将应缴的单位和职工缴费款项直接足额汇至受托人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单位和职工缴费的时间为每年的 1月31日前。
第四章基金管理模式
第十六条确定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事务。受托人从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机构中选择。
企业和职工作为委托人,按国家规定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明确受托人的职责。
第十七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年金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三部分组成。本方案所归集的年金基金将全权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受托人将选择有资质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来管理本单位年金基金管理业务,并与之建立书面合同关系,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书面合同报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