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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w447750 2017/2/19 文件大小:30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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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私募基金相关法律解读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1- 目录私募基金相关法律解读公司法( 2014 ) 合伙企业法( 2006 ) 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3 )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4 )- 2- 公司法 2014 增加有关私募的规定《公司法》修订案第 78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取消股份公司的设立审批程序《公司法》修订案删除了《公司法》第77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修改股份发行的原则《公司法》修订案第 127 条将股份发行的原则从原来的“公开、公平、公正”修改为“公平、公正”,删除了公开原则,允许非公开(私募)发行股份。缩短了发起人和管理层持股的限制流通时间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放松了公司债券发行主体的限制删除了有关公司债券发现主体的规定- 3- 目录私募基金相关法律解读公司法( 2014 ) 合伙企业法( 2006 ) 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3 )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4 )- 4- 合伙企业法 2006 增加有限合伙制度有限合伙是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与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增加特殊普通合伙制度特殊普通合伙又被称为有限责任合伙,是各合伙人在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基本前提下,对因其他合伙人过错造成的合伙债务不负无限连带责任。明确法人可以参与合伙新法明确规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破产允许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根据不同情况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合伙人追债。合伙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防止非法集资活动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 目录私募基金相关法律解读公司法( 2014 ) 合伙企业法( 2006 ) 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3 )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4 )- 6- 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3 确认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地位允许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并且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要求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如果能够有效控制宣传推介对象和数量的方式,可以向事先已了解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的“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备案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私募转公募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保险、券商也可进入) 公募人才出走人数可能减少公开募集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