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商局目标承诺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探索党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新时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2年继续在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机关党员目标承诺”活动,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商局目标承诺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探索党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新时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2年继续在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机关党员目标承诺”活动,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以建设和谐机关、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根本要求,以“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为主要内容,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员目标承诺”活动。通过活动,调动机关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和工商事业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目标承诺活动,建立健全承诺、践诺、评诺制度,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工作实际和本职岗位,把在创先争优中作表率、走在前的要求公开化、具体化、制度化,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各党支部要在前两年开展目标承诺活动的基础上,坚持围绕中心、联系实际、有效管用的原则,组织引导所属党员以承诺为起点、践诺为关键、评诺为动力,通过向群众承诺、请群众监督、让群众评议,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把目标承诺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三、主要内容
“党员目标承诺”范围为各级基层党组织、机关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内容分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三个方面。
(一)共性承诺。是局党委根据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以全体党员在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的共性要求做出的公开承诺。
(二)岗位承诺。是党员根据各自岗位职责,从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做出承诺。其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重点围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在统筹谋划、开拓创新、务实清廉、率先垂范等方面做出承诺;普通党员重点围绕适应形势需要,提高能力素质,在认真学习、爱岗敬业、创优创效等方面做出承诺;离退休党员根据健康状况,重点在建言献策、发挥余热等方面做出承诺。
(三)实事承诺。是每名党员根据自身的能力和特长,在工作职责范围之外,走出办公室、走出机关、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企业、走进困难家庭,开展帮扶活动,向社会和群众承诺每年做一件或几件实事。
以上承诺内容,特别是岗位和实事承诺要尽可能细化、量化,明确具体人、具体事、具体数。
四、实施方法
(一)公开承诺
1、提出承诺事项。
(1)、局机关党委将围绕局党组确定的中心任务、重点目标,根据工商职能特点进行承诺,承诺事项为3至5项。
(2)、各党支部根据局机关党委下发的《2012年党建工作计划》,就如何做好党务工作,组织好所属党员开展各项活动进行承诺,承诺事项一般为3至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