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各位优秀考生:
为了扩大校际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组成结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接收对象仅限于获得201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①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②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③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④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三、可申请专业
民商法学、中国少数民族史、理论物理、化学工程、药剂学(点击专业可查看专业简介);获得免试推荐资格考生所申请硕士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申请程序
1、拟申请人需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tm)查看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并进行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复试通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A、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xlcx/);
B、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C、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及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D、复试时间我校将在推免系统内的复试通知中通知考生,请注意时间,以免延误。
2、经我校组织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后,通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否则,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考试科目:民商法
参考书目:民法(第三版)郭明瑞、房绍坤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1出版);
商法(第四版)范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