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书
XX市安监办:
我(单位)依据XX省2010年冀建质119号文件规定,申请办理工程、备案编号的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生事故的紧急救援预案,附报审表;
15、外埠出租单位、安装单位的进冀备案申请表。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申请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年月日申请人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第四篇: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目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爬架、吊篮)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需提供资料
(一式3份)。
(安装前、一式2份)。
(拆卸)告知表。
(上一个项目)原件。
(外省设备另需入湘登记证明)。
、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与第5条登记编号一致)。
,设备出租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双方盖公司行政章、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签字盖章)。
(*租赁单位提供需签字盖章,检测意见为“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不要其他意见,分项内容没有的划斜线或写无)。
(双方盖公司行政章、法人代表签字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双方分别为设备安拆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合同中写明安拆高度及负责全过程安装拆除),明确顶升、加节、附着、维修保养的内容。
、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单位审核、必须是注册了的上网核查)。
。(其中安装人员(*5人)必须是本安装单位注册人员、司机、司索、指挥(*必须为安装合同签订单位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四证合一(身份证、资格证、网上核证、现场照片),由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拆除方案(含基础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方案要明确编制人、审核人、方案由安拆单位编制,要有审批表,审批表上要有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签字并加盖行政章;设备最终使用高度超过36米的需专家论证,(*必须有专家论证后的方案审批表)。
、设备安拆人员、操作人员组织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验收表必须用统一表格,后附构配件详单,群共享有)记录。地脚螺栓“三证”齐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不能缺项)
(设计)图及隐蔽验收记录。(施工、监理签字盖章)
、设备检测合格报告、责任五方联合验收记录(*塔吊b表、施工电梯c表)、防雷接地测试记录。
(盖公司行政章);监理单位出具设备准用通知书(盖监理单位章)。
。(必须是公司任命盖公司行政章)
(双方盖公司行政章、法人代表签字)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第五篇: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该条内容规定了施工起重机械使用时必须进行登记的管理制度。
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这是对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能够有效防止非法设计、非法制造、非法安装的机械和设施投人使用;同时,还可以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情况,以利于监督管理。
进行登记应当提交施工起重机械有关资料,包括:
(1)生产方面的资料,如设计文件、制造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证明等;
(2)使用的有关情况资料,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