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0
学****文档 仅供参考
基坑监测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本工程基坑围护设计总说明;
3、国标《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120--99〕;
4
学****文档 仅供参考
⑥对于支撑及预应力锚杆的轴力、变位的测试点应布置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各立柱桩的隆沉量和水平位移的测试点直接布置在立柱桩上方的支撑面上。坡顶、支护桩顶、周围建筑物和道路的位移观测,一般采用水准仪测量沉降,经纬仪或全站仪(由光电经纬仪和光电测距仪联合组成或整体组成)测量水平位移。桩墙墙身水平位移由测斜仪在预埋的竖向测斜管中测试。测斜仪的构造一般为圆柱体,体内安装高精度的重力摆锤,用于仪器倾斜时实测中轴线与摆锤铅直线的倾斜角;体侧上、下()各安装两对滚动轮,用于自由滑动在配套的测斜管内壁的导槽中;注意内壁刻有两对互为90的四道导槽,钻孔埋测斜管时其中一对竖向导槽的水平方向务必垂直于基坑边线,。《强制性条文》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的规定执行。
表7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
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
一级基坑
3
5
3
二级基坑
6
8
6
三级基坑
8
10
10
0
学****文档 仅供参考
注: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 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 开挖深度大于10m;
3) 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 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3、地下水位监测孔采用钢尺水位计测量,判断坑内降水、支护墙止水及坑外回水的效果。
详细数据每天填写《基坑监测记录表》,表式如下:
基坑监测记录表
序号
监测对象
监测项目
基坑工程监测记录
6-12
12-18
18-6
1
自然环境
雨水、气温等
2
周围地面
超载情况
3
裂缝
4
沉降
5
周围建〔构〕筑物
裂缝
6
沉降
7
倾斜
8
水平位移
9
周围地下管线
定位状况
10
土方分层开挖
标高
11
地下水位
坑内、坑外变化
0
学****文档 仅供参考
12
边坡土体
裂缝和渗漏水情况
13
水平位移
14
垂直位移
15
支护结构
裂缝和渗漏水情况
16
顶部水平位移
17
顶部垂直位移
18
撑锚体系
支撑变位
19
锚杆变形
20
立柱桩隆沉,倾角
21
基坑底面
裂缝和渗漏水情况
22
回弹、隆起
23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
、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实情,在例会中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
、水位管的埋设位置和复核沉降观测点标识位置。
。
。
,每日水平位移值小于5mm。
。
、道路及地下管线不得出现大的沉降和裂缝。
,在开挖前必须对其进行初测,在开挖过程最好每天做一次观测,挖土结束到底板浇筑完成应每星期2-3次,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成后仍需不间断进行观测,直至土方回填完成后方可停止。监测结果必须在每次结束后做成书面资料,报相关单位。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0
学****文档 仅供参考
(1)检查测斜管、水位管的材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测斜管、水位管的埋设根数和沉降观测点标识个数。
(3)旁征围护体水平位移监测记录。
(4)旁证地下水位线记录。
(5)旁证基坑四周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