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郑州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院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和《郑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研究生综合评价包括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技创新、参与社会活动情况、导师评分、同学评价等六个方面。第三条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 成员包括院主要领导、各学科负责人以及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成员, 负责全面组织实施我院奖学金综合评定工作。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助研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第一学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助研奖学金的等级根据新生入学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在新生录取时确定。第五条第二、第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依照研究生第一、第二学年综合评价成绩评定, 并根据学科组导师及学生的评价、院奖学金评定小组的意见审核和调整, 确定研究生所获奖学金的等级。第六条研究生综合评价的评分比例及计算方法。第二学年的奖学金等级根据第一学年总成绩( 100 分)= 品德表现(10 分)+ 学习成绩(40 分)+ 科技创新( 20分)+ 参与社会活动情况(10 分) + 导师评价( 10 分) + 同学评价( 10 分)评定。第三学年的奖学金等级根据第二学年总成绩( 100 分)= 品德表现(10 分)+ 学习成绩(30 分)+ 科技创新( 30分)+ 参与社会活动情况(10 分) + 导师评价( 10 分) + 同学评价( 10 分)评定。第七条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实行学年排序,作为评定研究生奖学金的依据,评选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参考。第八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商学院全日制非在职科学学位研究生。第二章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第九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参照表。表一: 构成类别比例学业奖学金(单位:元/年) A70%7000 B15%3500 C15%0 表二: 构成类别招生名额为 1人招生名额为 2人以上(含 2人) 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比例 10% 比例 60% 比例 15% 资助标准按学科分类学校资助导师资助学校资助导师资助学校资助导师资助学校资助导师资助学校资助导师资助学校资助导师资助社5000 03000 01000 04700 300 2700 300 700 300 注:各类奖学金每学年发放 10 个月。第三章评分细则第十条各项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品德表现( 满分 10分), 以学生在学年内的实际表现为依据, 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等 5 个方面。研究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列、毛、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靠近党团组织;积极参加学校、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遵守公德, 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 作风正派; 树立良好的诚实守信意识,按规定向学校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及时归还助学贷款;具有良好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文明就寝,文明就餐, 文明离校;搞好宿舍及个人卫生。在学年内受到研究生院通报批评的, 一次扣 5分; 上课缺勤一次扣2分; 未参加院系规定活动的, 一次扣 2分; 卫生检查被通报批评的, 每次每人扣 2分; 考试作弊、剽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