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章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2010-3-14
目录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基本原则(重点)
二、独立性(重点)
三、专业胜任能力与保密(理解)
四、收费、佣金及业务招揽(理解)
五、其他职业道德(自学)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基本原则(重点)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某一组织或公约、守则等形式公布的,其会员自愿接受的职业行为准则。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注:会计人员尤其注重职业道德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第一部分适用于所有职业会计师;第二部分适用于执行公共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第三部分适用于受雇的职业会计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规范:
共包括职业道德原则、行为规则、行为规则解释和道德裁决四个部分,详见P59。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2002年6月25日):共包括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两个部分,详见P59
(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客观、公正
独立: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
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发表审计意见时其职业判断不受影响,公正执业,保持客观和职业怀疑。
形式上的独立: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鉴证小组避免出现这样重大的情形,使得拥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性的第三方推断其公正性、客观性或职业怀疑态度受到损害。
客观: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公正:诚实、公平交易和真实。
专业胜任能力: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
应有的关注:职业谨慎+质疑的思维
(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
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对客户的责任;对同行的责任;其他责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与执业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独立性(重点)
(一)独立性的含义
(二)威胁独立性的情形
(三)防范上述情形的措施
(四)独立性的特定期间——业务期间
(五)特定情形下独立性原则的应用
(一)独立性的含义
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发表审计意见时其职业判断不受影响,公正执业,保持客观和职业怀疑。
形式上的独立: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鉴证小组避免出现这样重大的情形,使得拥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性的第三方推断其公正性、客观性或职业怀疑态度受到损害。
对于审计业务客户:会计师事务所与鉴证小组独立于该客户。
对于非审计客户:如果审计报告无限定使用者,会计师事务所与鉴证小组独立于该客户;如果审计报告有限定使用者,鉴证小组应独立于该客户,并且会计师事务所不应当在该客户内有重大的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
(二)威胁独立性的情形
经济利益:与被审计单位在经济利益上存在重大情形(详见P63);
自我评价: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两方面;
关联关系:主要指人员方面;
外界压力:解聘、干涉、降低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