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浅析.doc

格式:doc   大小:99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浅析.doc

上传人:changjinlai 2017/2/24 文件大小:9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浅析.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浅析一、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限制环境公益诉讼所追求的法治价值在于,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保障公众的环境权利,进而实现环境法治。环境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对有关民事主体侵犯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 向法院起诉, 由法院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制度。法定公益诉讼主体被限制在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两类。适格原告, 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定义为, 对于诉讼标的所享有的特定权利或特定法律关系可以提起诉讼并请求判决的资格。“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 适格原告的界定, 对消除现行诉讼法律制度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限制有其深远的法治意义。第一,强化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只有当公众意识到自身享有某项权利时才可能行使自己的权利, 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第二, 贯彻执行环境法律, 推进环境法治进程。扩张环境公益诉讼主体, 能够更加有效的保障权利实施, 实现环境法治又更进一步。二、国外有关适格原告理论(一) 诉讼实施权理论诉讼实施权理论认为,作为诉讼当事人既可以与案件具有实体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享有诉讼实施权, 也可以为保护他人利益而具有诉讼实施权, 成为适格当事人。有无诉讼实施权是判断是否是适格当事人的重要标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 与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是却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的利益而行使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符合诉讼实施理论的正当当事人的要求。(二) 公共信托理论公共信托产生于罗马法,其基本含义是: 空气、河流、海岸等均是人类的共同财产, 为了公共利用之目的而通过“信托”的方式交由国王或政府持有。美国密歇安大学的萨克斯教授第一次提出了“环境公共信托”理论。主张国家和政府作为受托人,承担着保全、保存、保护信托财产并使之处于安全状态的义务, 而作为受益人的全体公民, 对环境资源享有所有权和受益权, 一旦国家或政府损害了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可主张其权利,从而实现对环境利益的保护。该理论为公民个人主张环境公益诉讼权提供了的有力依据。(三) 适格当事人扩张理论当事人适格又称为正当当事人,是指在具体的诉讼中,对于作为诉讼标的的民事权利或民事法律关的有实施诉权的权能, 即能够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者应诉的资格。这被称为传统当事人适格理论。随着社会环境问题的发展, 适格当事人扩张理论应运而生, 该理论主张, 公益诉讼适格当事人不应该仅局限于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在环境公益诉讼中表现出较强的诉讼对抗能力。环保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更多的表现